基层发布 | 安徽宣城:对涉罪非公经济人员不起诉115人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发布会现场
7月12日下午,宣城市检察院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宣城市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2020年以来,宣城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形势,严格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的要求,以企业“最需要什么样的法律服务”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细化政策措施,创新完善工作机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
发布会上介绍,2020年以来,宣城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多次走访、接访企业家,主动对接司法需求,征求意见建议。宣城市检察院在市工商联设立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联合制定《关于充分发挥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职能作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制定了7项具体措施,为宣城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市检察机关实行涉民企案件“一把手”负责制,院领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督办、承办,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着力提升涉民企案件办理质效。宣城市检察院出台《宣城市检察机关服务“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的意见》,推动更好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护航“一地六县”合作区建设高质量发展。
宣城市检察机关在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的各类犯罪的同时,也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严厉打击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欺行霸市等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 2020年以来,共批捕89人,起诉186人。依法打击强迫交易、串通招投标、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犯罪,共批捕31人,起诉153人。 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对经营中涉嫌犯罪的民企负责人和科研骨干坚持慎捕慎诉,能够依法采取较为宽缓措施的,尽量不采用羁押、查封财产等强制性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此外,全市检察机关还不断深化涉企案件监督举措,持续加大涉民企虚假诉讼监督力度。 2020年以来,对非公经济人员涉罪案件不批捕30人,不起诉115人,两项指标均高于普通刑事犯罪。在开展涉民企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涉民企虚假诉讼监督案件75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采纳19件,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41件;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8件,提出检察建议8件,全部采纳;办理执行监督案件5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全部采纳。
宣城市检察机关不断细化工作举措,增强服务保障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检察自觉。2021年来,联合公安机关接连开展涉民企“挂案”和涉经济犯罪刑事案件“挂案”专项清理。对长期久拖不决、侦而未结的涉民营企业、涉经济犯罪“挂案”开展专项清理,共梳理“挂案”35件,目前已经清理29件。一例案例入选安徽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典型案例。
在实行知识产权案件市域范围内集中管辖后, 2020年来,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6件8人,起诉12件34人。 市检察院办理的聂某某等四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在探索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工作方面,全市检察机关均成立了企业合规问题研究指导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初,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剑华专程到涉案企业走访调研,对企业合规工作进行指导,提出建设性意见。2022年6月,与市工商联共同牵头制定相关方案,并组建宣城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 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企业合规案件3件。
同时两级检察院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讲,帮助企业增强防范经营风险意识,提高企业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利用控告申诉窗口、12309检察服务平台、96309服务民企热线等,建立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开通涉民企法治诉求直通车,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和办案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落实《沪苏浙皖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办法(试行)》,妥善解决涉民企社区矫正人员请假难问题,保障民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发布会上,检察机关还就记者提问,简要介绍了全市两级检察院共选派8名经验丰富的检察干警到宣酒集团等企业开展“检察官进企业百日体悟实践”活动的相关情况。
安徽日报、新安晚报、市场星报等省驻宣暨宣城市主要新闻单位的记者出席发布会。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xwfbh/202207/t20220713_37482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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