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对泉州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对泉州监狱开展
交叉巡回检察
根据最高检对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及福建省检察院工作安排,由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组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第一组,于2022年6月27日起进驻福建省泉州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2022年7月11日下午,巡回检察座谈会在福建省泉州监狱举行。福建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庄佳阳,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和生活卫生管理处处长郑德良,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第一组组长、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鼓山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诗疆,泉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志平,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黄全瑜等参加座谈会。
福建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庄佳阳代表省检察院发言。泉州监狱监狱长黄全瑜、承担派驻检察职责的泉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志平代表被检察单位作表态发言。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和生活卫生管理处处长郑德良代表监狱管理机关讲话。
福建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庄佳阳
福建省监狱管理局狱政和生活卫生管理处处长郑德良
福建省泉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志平
福建省泉州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黄全瑜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第一组组长、福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鼓山地区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吴诗疆提出三点意见:
01
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巡回检察改革的再认识
一是充分认识实行巡回检察是顺应人民群众新需求的必然选择。旨在通过检察机关的供给侧改革,促进监狱监管执法工作的规范开展,从而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是充分认识实行巡回检察是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必然要求。既注重监督刑罚执行违法的“标”,更注重监督罪犯改造质量和效果的“本”,最大限度的减少罪犯再犯罪,以检察监督的成效落实好总体国家安全观。三是充分认识实行巡回检察是提升法律监督新实效的必然路径。有效地解决监督散化、职能弱化、人员同化等问题。
02
持续更新理念,深化对双赢多赢共赢的再认识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巡回检察正确方向。要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决定领导,在党的领导下破解刑罚执行难题。二是注重方式方法,确保巡回检察顺利开展。要做到监督不越位,履职不添乱,防止因巡回检察工作影响干扰监狱的正常监管执法活动。三是坚持双赢共赢,确保巡回检察取得质效。通过对监狱监管执法问题的检察推动监狱刑罚执行工作规范创新发展,也反向检视检察监督履职的不足,真正实现法律监督和刑罚执行工作的双促进双提升,最终实现法治的共赢。
03
坚持明责守纪,深化对高效有序推进的再认识
一是适应信息化检察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和运用好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数据信息平台建设,以大数据赋能推动检察高质量发展。二是认真做好疫情防控。要严格遵守属地党委政府和监狱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守安全底线,确保巡回检察和疫情防控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三是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检廉洁从检有关规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检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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