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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湖南郴州:弹好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协奏曲”

发布时间:2022-07-23     来源: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汝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圩场的法庭上出庭支持公诉,并宣传失火罪相关法律知识。

  

  郴州市检察院检察官接待前来反映问题的群众。

  

  郴州市检察院检察官进社区开展预防养老诈骗宣传活动。

  今年2月16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第五次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交流会。郴州市的经验做法作为全国8个典型之一,在此次会议上被推介。

  “某家具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少则两三千元,多则3万余元,一定要帮助他们要回血汗钱!”近日,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帮助何某等35名遭遇“薪愁”的农民工成功讨薪49万余元。

  近年来,郴州市检察机关开展“检察助力讨薪”专项行动,支持务工人员起诉452件,帮助追回血汗钱351万元。这是郴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弹好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奏曲”的一个缩影。

  2020年,郴州市被列入全国第一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郴州市检察机关以此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依法能动履职,立足个案推动解决带有普遍性的社会治理问题,推进重点领域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以检察之力助推社会之治。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

  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郴州市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多想一层、多做一些,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王某是郴州市一家企业的负责人。2021年1月,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将王某移送宜章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后了解到,王某的企业为当地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若王某获刑,企业复工复产必将遭受重压。

  对此,同年3月8日,宜章县检察院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企业所在乡镇干部及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等参加。听证会上,检察机关介绍了拟不起诉的理由与依据,听证员经评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意见。随后,该院依法对王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帮助其公司在重回经营正轨的路上卸下“包袱”。

  此后,针对企业面临的用地难题及该案暴露的行政主管部门监管漏洞,宜章县检察院及时向该县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并与县林业局积极沟通,协助企业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同时,检察官多次到涉案企业回访,根据企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近年来,郴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发挥法治规范引导功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主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助力企业复工复产,2021年以来,共对涉轻罪案件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捕5人、不起诉12人。

  公益诉讼跨区协作

  推动解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难题

  位于资兴市南部的东江湖,是郴州市120万人口的优质稳定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也是湖南2000万人民群众重要的战略水源地。东江湖流域涉及资兴市、汝城县、桂东县和宜章县(下称“一市三县”)。近年来,由于东江湖流域内非法排污、非法倾倒危险废物、网箱养鱼、农业面源污染、城镇污水处理不到位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时有发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面临巨大挑战。

  今年3月18日,资兴市东江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翻开了公益诉讼检察新的一页。当天,“一市三县”检察院检察长齐聚东江湖畔,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的意见》,确立了东江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该协作机制解决了检察机关办理东江湖流域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单打独斗”的问题,形成了“一市三县”检察机关联合办案模式。

  文件签署当天,郴州市检察院牵头“一市三县”检察院联合在东江湖流域现场办公。经实地走访,检察机关发现在资兴市与汝城县交界处,有一处垃圾堆放点,严重污染了东江湖水资源。随后,各方当场商议由资兴市检察院与汝城县检察院跨区域联合办案,这也成为检察机关建立东江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后的第一起公益诉讼案件。截至目前,东江湖流域检察机关已运用该协作机制办理了51起案件。

  2021年以来,郴州市检察机关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了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窨井盖安全排查等10余个公益诉讼监督专项行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611件,助推解决了全局性、普遍性、系统性的公共利益保护问题。

  乡村法治服务

  夯实乡村法治基础

  郴州市地处罗霄山脉革命老区,民风淳朴但乡村法治基础薄弱。近年来,郴州市把乡村法治服务作为主攻方向,集结各方力量,推动乡村法治服务普惠化、便捷化、专业化,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连续8年位居全省前列。这背后,有郴州市检察机关探索乡村普法模式、提供精准优质法治宣传服务的身影。

  “来赶个圩,居然看到了未见过的庭审,听了检察官的普法,了解到原来违规用火也可能犯罪,我得回去好好跟我家人说道说道。”2021年4月21日,在汝城县土桥镇永丰三角坪圩场,一场由该县检察院和法院联合举行的巡回法庭庭审活动正在进行,一位旁听巡回庭审活动的老大娘感慨道。

  原来,汝城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涉嫌失火罪的犯罪嫌疑人大多数是山区农民,引发火灾的原因也多为在田间地头焚烧杂草、树根等。为此,该院与县法院联合选择在春耕时节将法庭开进圩场。庭审当天,法官当庭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检察官就此案在现场开展了别开生面的防火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失火罪、放火罪等相关法律知识,用接地气、视觉听觉冲击力强的普法形式为法治乡村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走进偏远山区,用方言宣传法律知识,让山里不常出行的老百姓也享受到“法律大餐”,这是郴州这座山城里的检察官们普法宣传的常用方式。此外,郴州市检察机关顺应短视频发展潮流,积极创新短视频普法形式,推出了一系列有温度、有影响、接地气的创意普法作品,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

  检察建议

  “小切口”实现溯源治理的“大效用”

  “这样登山毫不费劲,实现了我多年来想要游莽山的梦想。”近日,因罹患小儿麻痹症无法正常行走的残障人士李某,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了莽山五指峰景区,体验了一次全程无障碍旅游。

  位于宜章县的莽山五指峰景区是以无障碍旅游为主题打造的新景区,2020年10月被授予“全国首家无障碍山岳型景区”称号。景区内,索道、观光电梯、提升机、爬楼机和游步道等交通设施一应俱全,构成了景区全程无障碍系统。

  然而,郴州市检察机关在履职中发现,该景区内存在无障碍通道部分路段被建筑物占用、部分坡道建设过陡等7类问题,不仅给残障、老年游客游览带来不便,还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2021年5月,郴州市检察院和宜章县检察院成立专案组,开展景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监督工作。专案组多次到行政机关进行诉前磋商,并召集景区运营方、宜章县残联等相关单位进行座谈,商讨整改措施。

  2021年7月,宜章县检察院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督促莽山五指峰景区运营方对景区存在的无障碍环境建设不规范、不完善问题进行整改,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野生植物保护、消防安全隐患等问题,该院向景区营运方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同时对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开展监督。相关行政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督促景区进行步骤化整改修建、综合整治,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北湖区检察院与国土部门、财政部门协作配合,成功追缴某涉案土地出让金及利息2.1亿余元;桂阳县检察院推动辖区内的90余吨危险废物、地面垃圾被全部清运并作无害化处理;嘉禾县检察院推动全区域开展燃气生产安全隐患整治;苏仙区检察院助推传统古村落保护;桂东县检察院助推高山草原万洋山景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顺利开展……通过制发检察建议,郴州市检察机关在推动溯源治理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桂阳:督促开展专项整治确保燃气安全

  “这个燃气站点整改后,周边环境更安全了,住得更放心了。”近日,桂阳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一老旧小区开展燃气安全公益诉讼“回头看”,小区居民如是感慨。然而就在半年前,检察官听到的还是担忧和抱怨。

  2021年12月,桂阳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燃气安全生产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时,收到群众反映,称一老旧小区附近的液化气站里,液化气罐被随意堆放,还经常有人在旁边抽烟、拿简易烤火炉烤火,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接到线索后,检察官经过实地调查,了解到辖区内有13家燃气企业及经销网点在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存在违法违规情形,遂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

  今年1月20日,该院向桂阳县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公安机关、各街道办及乡镇等14家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行政机关按照各自的监管职责,依法对违法违规的13家燃气企业及经销网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查处、督促整改,并对全县燃气安全生产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消除安全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各行政机关、街道办及乡镇立即展开行动,分别成立了安全生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深入液化气站、液化气充装企业、液化气经营服务点,排查安全隐患47条,取缔一处无证瓶装液化气售卖点,查获非法运送液化气瓶车辆一辆。截至目前,13家燃气企业及经销网点已全部完成整改。

  此外,该县应急管理局和交通运输局在开展联合整治行动期间,在人口密集的乡镇设置了4个服务点,由有装卸资质的员工统一向群众配送液化气;各乡镇向液化气经营服务点、居民、村民发放燃气使用安全等各类宣传资料1.2万余份,排查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临武:为养老金发放“拨乱反正”

  看到养老金已到位,67岁的雷某非常激动。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临武县检察院检察官,老人连声感谢。

  今年1月,雷某来到临武县检察院反映,自己莫名背上了犯罪服刑案底,被停发了养老金。在走访了多家单位后,雷某均被告知有服刑记录,按照规定不得领取养老金,但是雷某表示自己没有犯过罪,也没有服刑过。

  接到该起信访案件后,临武县检察院立即走访询问当地派出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同时函请服刑地监狱寄送服刑人员判决书、照片、指纹等资料。检察官经调查发现,临武县西山瑶族乡的雷某乙冒用同村人员雷某的身份信息,于2003年4月在贵州省威宁县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在贵州省某女子监狱服刑,经数次减刑后于2019年4月被刑满释放。监狱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至临武县司法局,由司法局对刑满释放人员作为安置帮教对象进行管理。2021年8月,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在核查信息时发现,已领取养老金7年的雷某有服刑记录,遂按照相关规定于2021年9月停发养老金并拟追回已发款项。

  今年2月,检察官在查明事实后,联系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局说明情况并督促其继续为雷某发放并补发养老金。目前,临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雷某继发和补发的养老金款项均已到位。

  临武县检察院又与贵州省当地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密切追踪该案纠正情况,确保为雷某洗清冤屈。针对实际服刑人员雷某乙(已刑满释放,但未过五年安置帮教期),临武县检察院又督促县公安机关对其落实重点人员管控。

  安仁:叫停非法取用地热水乱象

  “我们这里之前有很多温泉经营场所,现在都关了,被破坏的农田总算可以重新用于种植农作物了。”日前,当记者来到安仁县龙海镇万田村时,村民们高兴地向记者说起了村里近期的变化。而这个变化的产生,源于安仁县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

  万田村因地热资源丰富,被一些不良商人盯上。2010年以来,陆续有31家温泉经营场所在未申领取水许可证、未办理采矿许可证、未缴纳水资源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钻井取用地热水开展经营活动,致使地热水资源遭到严重破坏,附近部分永久基本农田出现塌陷、沉降,给该村地质安全造成很大隐患。

  “我要举报,村里有人非法取水用于温泉经营活动。”2021年4月初,万田村村民向安仁县检察院举报。接到举报线索后,该院检察官立刻到万田村了解情况,通过现场走访勘验、调取执法材料、询问相关人员,查明该村确实存在非法取用地热水并用于温泉经营活动的情况,遂依法立案调查。

  随后,安仁县检察院向该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制止万田村31家温泉经营场所非法取水破坏地热水资源的违法行为,并对辖区内非法取水现象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加大对依法取水用水政策和观念的宣传引导。针对部分温泉经营场所存在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取水、无营业执照违法经营等问题,安仁县检察院同步向该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属地乡镇政府等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履职整改。针对部分温泉经营场所为抽取地热水资源在基本农田里搭建大量电杆电线等问题,安仁县检察院向该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加强电力行政执法力度,监督电力企业完善供电制度,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在安仁县政府的主导下,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对31家温泉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整改,督促修复被破坏的水渠、机耕路、农田等。截至目前,涉案31家温泉经营场所已经全部关闭,非法取水设施已全部拆除,被破坏的永久基本农田已经全部恢复种植条件,相关问题得到全面系统治理。


原文链接:https://www.hn.jcy.gov.cn/rdjj/mtlx/202207/1549222868166901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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