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会商研判全面提升办案质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上半年全区检察业务数据会商会议
发布时间:2022-07-23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今年是‘质量建设年’,这次数据会商,既是对上半年全区检察业务工作运行态势进行的集中分析研判,同时也是对全国检察机关加强政治建设暨深化检察改革与理论研究工作推进会精神的具体落实。”7月15日,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主持召开2022年上半年检察业务数据会商会。会议以检察业务主要数据指标为基准,以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区检察长会议部署要求,对上半年检察工作运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
“今年上半年,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率持续降低,不捕不诉率大幅上升,同时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提出率和改变率均下降,反映出不捕不诉案件质量提升,司法检察新理念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进一步落实”“民事再审检察建议质量较高,民事审判、执行监督意见采纳率提升,民事检察工作整体向好”“行政检察办案数量、质量双提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持续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规模进一步扩大,检察建议整改率持续高位,监督质量向好”……会议研判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区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这条主线,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量发展,强化依法能动履职,各项业务工作持续稳进、落实、提升。
“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虽有提升但不稳定,还需检察官增强能动性”“认罪认罚案件上诉率偏高,反映出量刑协商效果还有待提升”“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率、提请抗诉案件采纳率较低,反映出监督精准度还需提高”“行政检察工作地区间不平衡问题仍然存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会议突出问题导向,围绕办案数据呈现的趋势,系统梳理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差距。
针对业务数据反映出的问题,李琪林要求,全区检察机关、自治区检察院各部门要把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融入到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中、落实到日常案件办理中,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质量建设年”各项任务,瞄准最高检业务工作通报指出的短板弱项,在提升办案质效上攻坚破阻、开创新局,努力推动全区“四大检察”全面高质量发展,以能动履职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检察工作。准确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对涉黑涉恶、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有恶劣情节的犯罪,依法从严追诉,依法从严惩治。深入开展“化积案、治重访、促稳定”攻坚行动,进一步压实领导包案责任,做好协调督促、息诉罢访工作,推动信访矛盾源头治理。聚焦影响社会稳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精准打击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强化社区矫正执行监督,持续抓好检察建议、检察听证、司法救助等重点工作。
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进一步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建设,以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协同公安机关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加大羁押必要性审查力度,积极开展羁押听证,更好发挥羁押听证制度功能,促进审查实质化。巡回检察和派驻检察要有机互补、形成合力,既促进派驻检察依法履职、又纠防监管失职渎职,既监督防范“纸面服刑”“提钱出狱”,又防止应减不减、该放不放。持续增强民事检察监督效果,把提升监督精准性作为办案第一目标,在“准”字上下功夫。强化能动性,积极拓宽行政检察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努力解决行政检察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问题。持续加大“4+5”法定领域的公益诉讼办案力度,特别是加大国财、国土领域办案力度,深入挖掘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正确处理业务数据与办案质量的关系。处理好“抓数据”与“唯数据”的关系,科学分析业务数据,解决数据背后的案件质量问题。处理好“求极致”和“求极值”的关系,以求极致的工作理念提升办案质量,实事求是看待和运用业务数据。处理好“大数据”与“抓个案”的关系,对业务数据反映出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分析、强化措施、精准施策,促进个案质效提升。
会议以视频方式开到基层院,三级院检察长、分管业务的副检察长、各业务部门和有关综合部门负责人及全体员额检察官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ttxw/202207/t20220718_37571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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