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人·手记】幼儿园"搬家记"
发布时间:2022-08-06 来源: 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慈溪市逍林镇逍路沿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丁烨浙
“等9月份开学,孩子们就能搬进崭新的新园区了。”慈溪市逍路沿村幼儿园园长徐梅芳又在新园区巡逻,看着装饰一新的新教室,她总要“炫耀”一番。
逍路沿村幼儿园曾经的园区比较老旧,设施条件有限,幼儿人均教室面积、活动场地面积、绿化面积都无法达到教育部门的新要求。“如果找不到新的办学场地,这个幼儿园可能就办不下去了。”今年年初,徐梅芳为物色合适的办学场地犯了愁,向我大吐苦水。
与此同时,逍路沿村新建的村集体大楼建设完工,对外招租成了当务之急。逍路沿村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建造大楼的资金主要借助上级部门项目补助和村集体贷款。经过集体决策,村里决定对部分房屋进行招租,以租还贷。
听闻招租消息,有不少村里的工厂老板表达了承租意向;徐梅芳也积极报名,想把幼儿园迁入大楼。
于是,逍路沿村召开村务联席会议商量大楼的招租方向,我作为监察工作联络站成员也列席了会议。在会上,有村干部提出将大楼租给工厂,资金收益更多。
“大楼用地性质并非工业用地,不能租给工厂,并且一旦用作厂房,对提升周边环境也不利。”“村里的娃娃们能不能就近入园,也关系着村民们的切身利益,路远迢迢接送确实是个麻烦事。”我在会上没有明确提议“租给谁”,而是从规范招租、护航民生的角度分析了利弊。
“社会责任担当和村庄长远发展比多点租金更重要。”在一番权衡之后,村班子成员对招租方向达成了共识。在排除工业企业这一批“竞争对手”后,逍路沿村幼儿园顺利成为承租方。
紧接着,在逍林镇纪委监察办召开的监察工作例会上,我把助推幼儿园“搬家”作为监督事例,同大家做了经验分享。我认为,在农村基层监察工作中,联络站不能只盯着账本,更要靠前监督、敢于发声。像这样的招租事宜,事前不提意见,事后经过招标程序出租给工厂后,监督纠偏的成本就要大得多。
担任联络站站长已经两年有余,我很少遇到协助办案这样的大事要事,最常做的就是围绕“三资”管理开展日常监督,看上去颇为零碎。就以这幢新大楼建设为例,从大楼建设前期的规划设计、公开招标,到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监督,再到完工后的验收与审计,我和另外两位村监察工作联络员都全程参与了监督。每次监督也许是“白忙一场”,但却是一道无形的屏障,为村干部们行权履职和村民利益提供“保护”。
“小朋友能就近入园,大家都方便了不少!”看着新装修的幼儿园,村民们都很欣喜。他们大都不知道这背后的监督故事,但每每听到他们对幼儿园“搬家”的称赞,我心头总有一份成就感油然而生。
(慈溪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zhuantizhuanlan/jingtoushouji/shouji/202207/t20220721_65600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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