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升证据审核能力
发布时间:2022-08-06 来源: 甘肃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证据审核是保障案件质量的最基础最重要的一环,审理人员要坚持守正创新,有效提升证据审核能力。笔者结合实践,谈谈怎样提升证据审核能力。
假定三类角色。审理人员在证据审核中,既要立足职责定位,严格审核把关,同时也要换位思考,假定不同角色,推演论证。一、假定平常人角色,坚持客观中立。从一名平常人角度,判断事实是否查清,是否存在不符合常理的疑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的处理是否客观公正,能否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可,从而确保事实证据既在纪理法理上站得住,还要在常识常情常理上站得住。二、假定“辩”方角色,推断辩解理由。坚持正向思维和逆向思维并重,在证据审核中注重从被审查调查人和辩护人的角度思考问题,用情景带入法审查证据,找到可以提出辩解、存在合理怀疑的证据,堵塞漏洞。三、假定审查调查人员角色,尊重取证规律。严格审核证据同时保障审查调查成果。提出补证意见时,要体现说理性、阐明必要性、提出可行性,用充足的证据和充分的论证说服审查调查组,尊重取证规律,不得提出不切实际的补证要求。
掌握三种方法。一、图表印证法。抓住“人、事、权、纪、法、钱”关键环节,围绕不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构成要件,针对性制作涉案证据一览表,全面反映证据体系。通过纵、横双向对比,即同类证据之间、同一言词证据前后比对,全面印证证据内容的完整性,证据链条的闭合性,排除证据间矛盾,确保证据确凿、充分。二、正反对照法。证据审核中要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严格对照制度规定审核执行落实情况。程序上,以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为蓝本,形成对各类证据形式和内容的审核要点作为正面范本,分类汇总梳理近年通报问题建立负面清单;在实体上,以已制定的相关案件取证指引和执纪执法指导性案例为参照,在办理同类案件、处理同类问题时,对照审核证据标准。三、集体研讨法。坚持重要问题集体决定,严把“三道关”,通过过程的精准来保障结果的精准。主审人员在全面审核全案证据的基础上,对疑难复杂问题由协办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进行交叉审核;审理室务会对证据审核中发现的问题集体充分讨论;分管领导组织集体研讨,对不同观点进行分析论证、综合研判,最后提请纪委常委会集体审议。
避免三个误区。一、避免纪法罪标准“一刀切”。要准确把握纪法罪三类证据标准差异性的精神实质,不断完善具体认定条件,更加合理、高效地把握尺度,确保违纪违法案件既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要求,又防止出现对违纪问题过度取证、对犯罪问题取证不到位的情况。二、避免书面审核的局限性。审理人员在审核证据过程中,要开展实质化审理谈话,通过当面复核,既逐笔核对违纪违法事实,又核实取证合法性问题。要开展实质性审核,既要审程序手续,又要审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等。三、避免单打独斗,加强与承办部门、司法机关的沟通,坦诚交换意见,形成证据审核的良性互动。(作者: 胡艺瀚)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493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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