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故事讲述《直击虚假诉讼“隐秘的角落”》
发布时间:2022-08-06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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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虚假诉讼“隐秘的角落”》
讲述人:灌南县人民检察院王冰心
2020年9月,有人向灌南县检察院举报称,张某在江苏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件中申报的债权是假的!接到这个线索后,我们调取相关案卷材料后发现,张某共有5张借条,分三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借款金额共计702万元,借款原因均为购买设备和采购原料,而且起诉后均迅速达成调解,调解过程中没有任何抗辩,其中一张180万借条上注明的是公司拖欠张某6年的工资折算而成。
那么,张某到底是不是公司副总?他有没有提供702万元借款的能力?
我们走访了该公司以前的技术副总和会计,证实张某不是公司副总。并查明张某的账户只有公司每月固定发放的3000元工资,他的妻子也只是一名普通职工,两人并无其他经济来源。在证据面前,张某向检察机关承认,2012年以来,张某作为借款担保人,先后为公司向孙某等人进行借款融资。2017年12月,公司停产后,老板委托张某处理工资清算、诉讼等后续事宜,他担心孙某等人的债权得不到足额偿还,自己作为担保人会承担连带责任。于是,张某在明知公司已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恶意串通伪造证据。
2020年11月,灌南县检察院查清案件事实后,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经再审,法院撤销了张某的民事调解书,驳回了张某的起诉。
在这个案件办理过程中,办案组走访了该企业的破产管理人,对该公司债权申报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经查共有136人向该公司共申报各类债权总额近9300万元。经调取相关卷宗审查发现,有2张借条仅盖有公司印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那么为什么其他借条都能签名,唯独这2张借条却不签名呢?借条会不会是假的?
根据这个猜想,我们提前制作了辨认照片,在债权人刘某、孙某对“借款经过”娓娓道来后,检察官拿出辨认照片让其辨认,二人顿时傻了眼,最终供述,是张某利用保管公司印章的便利找其帮忙提起虚假诉讼。此外,我们还根据相关债权人的银行转账记录,在多部门的配合下成功突破另外7起虚假诉讼案件。
案件有了结论,但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却引起我们深思,相较于民事诉讼,仲裁更加自由便捷,当事人双方可操作空间更大,既然张某想到走虚假诉讼程序来骗取公司的清算财产,那么该公司涉及的其他劳动仲裁案是否也被钻了空子?
带着这些疑问,我们决定乘胜追击。办案组发现以该公司为被申请人的仲裁案件高达150余起,大部分是调解结案,其中周某等10人的案件卷宗内仅有一份《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而没有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等证据,但公司对周某等人的请求全部认可,调解过程没有任何对抗。
周某等人和公司之间到底存不存在劳动关系?我们调取了该公司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表上并没有10人名字,办案组又通过查询10人社保、个税缴纳以及银行流水情况,发现10人均无相关缴纳记录。办案组再次调取10人申请执行情况时,竟意外发现10人均委托张某代为领取执行款,这个发现让10个原本毫无关联的案件有了交集,案件事实也基本浮出水面。
但是如何快速突破又成了新的难题。因为我们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只有1名检察官2名助理,不具备同时突破的条件,于是办案组向市检察院求助。市院立即启动了一体化办案机制,按照10人所在区域,成立以检察官为主,以公安民警为辅的“突破小组”,对10名当事人同时展开询问,快速打破10名当事人心理防线,锁紧案件证据链。
2021年12月,在我院的再审检察建议下,灌南县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了上述虚假调解书,并驳回了原告张某等人的起诉;张某等人因涉嫌虚假诉讼被公安机关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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