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平:制定“负面清单” 促进基层治理提质增效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严禁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接待或用公款、集体资金请客送礼、大吃大喝……”日前,福建省武平县民主乡高书村,乡纪委书记练玲含正带领村(居)干部学习廉洁履职“负面清单”。
制定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是武平县纪委监委为村(居)干部廉洁履职立“规矩”、划“红线”,从源头上防治基层“微腐败”的重要举措。
“‘村官’虽小,权力不小,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现‘一肩挑’全覆盖后,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严防‘一肩挑’变‘一言堂’至关重要。”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该县纪委监委通过认真研判近年查处的村(居)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村(居)干部廉洁履职“负面清单”,剑指政治纪律、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明确22项“严禁”,把村(居)干部容易出现的问题列出来,亮出清单、划出界限,为村干部行使权力戴上“紧箍咒”,时刻提醒规范用权、廉洁用权。
“平时觉得违纪违法离自己很远,但通过学习‘负面清单’,才发现工作中有这么多需要注意的细节,哪些事情不能做,在负面清单中规定得很详细,像一条条红线,时刻警醒着我们。”湘店镇湘洋村一名村干部在学习“负面清单”后感慨道。
据悉,“负面清单”的适用对象不仅包括各村(居)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公开委员会等村级组织及其成员,还包括经委托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在监督对象方面做到了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在全县225个村居组织专题学习。
“负面清单为我们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遵循。”万安镇捷文村村级纪检委员李木生说,他要吃透“负面清单”的22项“严禁”所涵盖的内容,精准开展监督,充分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监督“前哨”作用,为村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从严问责出真招,强化执纪见成效。怎样让“负面清单”落到实处?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监督链条作用,建立以县纪委监委牵头抓总、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组分片负责、村纪检委员无缝覆盖的监督网络,对村(居)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从严查处,有效避免落实“负面清单”空谈走秀、变形走样。
“村干部作为村级发展的带头人,不仅要跑得快、跑得勤,更要跑得正、跑得稳,要亮明底线、架起高压线,规范村级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武平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fjcdi.gov.cn/html/jyjl/20220819/1715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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