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发布时间:2020-12-07 来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1-10月,省直各派驻(出)机构及所属单位共立案1275件,同比增长56.4%;处置问题线索3367件,同比增长77.1%;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376人次,同比增长62.1%……这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今年以来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成绩单。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为契机,明确各派驻(出)机构职责定位,省本级、13个市(地)及125个县(市、区)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任务,派驻监督总体框架全面确立。通过聚焦主责主业,围绕监督精准化、办案规范化、队伍专业化任务要求开展工作,不断擦亮派驻监督探头,积极把改革成效、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问题导向,压实监督责任
“通过列席党组会议、行政办公会议,有针对性提出监督建议,目前已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4件,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2人次……”不久前,在省纪委监委召开的派驻(出)机构汇报会上,驻省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组长钱世民对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盘点。5天时间,40家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依次汇报,既谈成绩,也不回避问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张巍听取汇报,并对派驻监督中存在的不足与短板“把脉开方”,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围绕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门职能职责,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主动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建立定期会商、情况通报、交换意见、决定处分“四项协调机制”,做实做细监督职责。为履行好监督首要职责,各派驻机构积极探索有效抓手,在日常监督中结合驻在部门特点,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突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重点,不断提升监督精准度。
“派驻机构肩负着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要始终突出政治监督的站位,从政治的高度去检查驻在部门党组和领导干部是否真正担起了政治责任,以实际行动践行监督首责。”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今年5月,省纪委监委驻省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对驻在部门“关键少数”监督工作实施办法》,明确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方式,推动驻在部门“关键少数”廉洁规范履职。
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各派驻机构聚焦营商环境、民生保障等群众关注的问题。驻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纪检监察组对养老保险、低保发放情况全程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驻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对重大环境突发事件跟进监督,推动驻在部门妥善做好抢险治污和应急处置工作。
推进规范化,让每个环节都有章可依
11月16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讷河监狱纪委书记孔明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齐齐哈尔市监委监察调查。
今年以来,各派驻(出)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密切合作,加大审查调查力度,包括省人社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一级调研员朱辉,黑龙江龙煤鸡西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郝福坤等在内的腐败官员相继落马。
“办案是最有力、最严格的监督,派驻机构要主动作为,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强化不敢腐的氛围,让派驻监督‘长牙’‘带电’。”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崔治春表示。
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是派驻机构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查办案件工作中不能单纯看结果,更要注重整个流程步骤,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按照省纪委监委对办案规范化的明确要求,各派驻(出)机构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权限、措施开展审查调查,把牢制度程序关、监督管理关、办案纪律关,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在轨道上运行。
聚焦审查调查、案件审理中的关键环节,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出台一系列制度规程。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制定《问题线索集体排查专题会议制度》,坚持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并结合“问题线索清仓”专项行动,提高审查调查质效;驻省司法厅纪检监察组编制《“走读式”谈话实施办法》,强化流程意识、程序意识;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制作印发《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工作参考手册》,细化工作流程、列出注意事项、拟制文书模板。这些制度办法涵盖从线索办理到内部审理的各个环节,成为推动办案规范化的依据。
各派驻机构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通过办案发现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的风险点,推动以案促改。驻省人社厅纪检监察组在查办朱辉案时发现,朱辉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工作长达11年,由此建议省人社厅党组在全厅范围内开展大轮岗、大交流。目前,省人社厅已轮岗交流4名处级干部。
“实践中,我们运用好审查调查对象忏悔录等,同步做好涉案财物、人员处置报告、纪检监察建议等工作。”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强化队伍建设,锻造派驻铁军
“十一”前夕,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发布一则招聘启事:“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
坚持五湖四海、公道用人,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通过系统内外选调、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务员考录等多途径优化派驻(出)机构干部队伍结构。尤其在派驻(出)机构负责人选配上,省纪委监委放眼同级党委干部资源“大池子”,从各个战线、各个领域适岗性强、能力素质好的干部中提名人选。今年,该省纪委监委从省直部门、市(地)纪委监委共提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8名。同时,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交流轮岗规定》,在同一职位任职满5年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必须交流轮岗。省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的现职40名主要负责人已全部实现交流轮岗。
今年,虽然受到疫情影响,但黑龙江省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培训的节奏并未打乱。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实际,将线上云端课堂集体充电与线下分层分类精准施训相结合,并对派驻(出)机构进行全覆盖。截至目前,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举办各类集中培训712个班次,派驻(出)机构干部累计参训2万余人次。同时,组织派驻(出)干部通过参与定期接访、到办案基地管理中心挂职等方式进行锻炼。
“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通过全员培训、专题学习、实战训练,提升派驻干部的专业素质,增强派驻监督本领。”省纪委监委组织部副部长夏润芳介绍。
该省纪检监察机关通过典型案例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题警示教育。各派驻(出)机构精心组织实施,层层传导压力,并结合新近查处的驻省高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韩鸥等典型案件,以案促改、以案促教。驻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深刻检视自身问题,把纪检监察干部违规租种土地等问题纳入查摆范围,对照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