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与黑恶势力称兄道弟的自毁之路
发布时间:2020-12-07 来源: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他把党纪国法当儿戏,六项纪律样样违反,在贪污、受贿的泥潭里越陷越深;他身穿警服,却选择与黑社会老大称兄道弟,在背离人民、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犯罪道路上越走越远。
他就是湖南省吉首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石泽辉。42本案卷,1米多高,记录了他的违纪违法事实。
在东窗事发之前,石泽辉有着截然不同的人生。
彼时,他是市公安局的领导干部,1996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三级警司,先后四次获吉首市政府嘉奖,被评为“9·13”火灾扑救先进个人,曾因在扫黑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授予三等功一次。然而,这位本应保护一方安宁的人民警察却剑走偏锋,逐渐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鲁某是涉黑组织的首要份子,我是人民警察、市公安局副局长,两个人交往密切、称兄道弟,真是影响极坏,不出问题才是怪事。”这是石泽辉反思自己走向违纪违法犯罪的首要原因。
石泽辉在担任普通民警时,就与鲁某(另案处理)相识,后与其称兄道弟。从2002年到2005年,鲁某为跟石泽辉增加感情,得到其关照,分3次给石泽辉送了10万元,石泽辉全盘接受。2012年,石泽辉升任吉首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为了帮助鲁某得到吉首市公安局业务用房和附属工程,石泽辉利用职务劝退了通过招标得到此工程的吉首市某房地产公司,让鲁某等人顺利取得了该项目的承包权,后鲁某在2018年奉上了80万元的感谢费。2015年,石泽辉利用职务便利,在鲁某指示手下砍伤人案件中,明知鲁某涉嫌违法犯罪,在收下鲁某奉上的10万“了难费”后,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
2016年,吉首市政府划拨一块10余亩国有储备土地用于吉首市交警大队畅警苑项目建设。石泽辉为了让鲁某等人能够合伙拍得该土地,便以副局长的身份出面,找到另一竞拍者,让其退出该宗土地的竞拍,还安排人出面劝退另一家公司,最终帮助张某顺利取得了该项目。鲁某之哥为石泽辉奉上了20万元感谢费。
“在和鲁某吃喝玩乐的过程中,自己逐渐习惯了吃好喝好,到酒吧、KTV高额娱乐消费,身穿名牌,出入豪车……”石泽辉在与鲁某的交往中价值观逐渐扭曲。他甚至认为应该这样才享受,才有档次,才有面子。
2011年至2013年春节期间,石泽辉先后三次收受某公司老板高档烟酒和1.6万元现金,2014年至2018年春节期间,先后五次收受某老板2万元。
石泽辉利用其担任吉首市交警大队大队长的职务便利,安排他人通过虚造工程项目和虚增工程量及虚开发票等方式,侵占公共项目资金和单位公用资金44.7万元。据查,石泽辉收受他人和单位财物共计182万元,年度跨越17年之久,身份从红旗门派出所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行业涉及安防工程、房地产开发、电动科技、动力设备、赌场、交通工程等。
2019年2月湘西州纪委监委在调查永顺县芙蓉镇异地扶贫搬迁安置项目案件的过程中,发现了石泽辉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组织找他谈话,他却当场否认。在组织再次要求他说明问题,他避重就轻,刻意隐瞒。2019年10月,泸溪县纪委监委对石泽辉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我想洗刷我身上的罪恶,我想将我的人生负分值重新归零,我想尽早回归社会、回归家庭,我想给我的父母养老送终,想看我孩子最后成人,想陪我爱人度过余生……”失去自由的石泽辉主动交代了违纪违法事实,但为时晚矣。
2020年1月,石泽辉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0年6月,石泽辉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泸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零6个月。其他犯罪事实由公安与检察机关进行进一步调查,而他所庇护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均被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