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力监督确保制度生威
发布时间:2020-12-07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佚名
八年前的12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自此,八项规定成为作风建设的代名词,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金色名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给我们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有益启示。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制度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毋庸赘言。需要注意的是,制度能不能有效运转,实现其治理效能,取决于两个方面的因素,一个是制度的质量,一个是制度的执行力。其中,衡量制度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易知易行、务实管用。八项规定六百余字,内容不多,但指向清晰、项项可行,使得它成为撬动全局的有力支点。八年前,在八项规定刚出台的时候,也有人对它的贯彻执行效果产生了一些疑虑。曾经,有党员干部感慨,多少个文件管不住一张嘴,其背后折射出的正是制度执行不到位削弱了人们对制度的信心。现在八年过去了,事实证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成为不可逾越的铁规矩、硬杠杠。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制度再好,没有执行保障,也只是空摆设。制度优势仅仅为国家治理的高效能提供了一个前提,能不能将这一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关键在于有没有强有力的监督来保障执行。制度如果不通上执行的高压电,制度的权威就会在观望、变通中慢慢被蚕食,长期下去,制度就会成为一只不伤人的纸老虎。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我们的制度不少,可以说基本形成,但不要让它们形同虚设,成为‘稻草人’,形成‘破窗效应’。很多情况没有监督,违反了也没有任何处理。这样搞,谁会把制度当回事呢?”现实生活中,有些制度执行效果不佳,不一定是制度本身的原因,而是制度管理出了问题,是制度的后续监督工作没有跟上。
有力有效的监督是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所以能落地生根,与前所未有的严格监督有着密切关系。八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将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精心部署、常抓不懈,动真碰硬、言出纪随,积极探索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露头必被打”。自2013年8月建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月报制度起,中央纪委坚持每月公开发布相关数据,并根据实践发展及时调整统计指标,不断释放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强烈信号。可以说,今天的风气之变,正在于铁面问责、刚性约束、严格执纪,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纪律成为不可逾越的红线,让“伸手必被捉”成为执纪监督的底线,从而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改进作风的正能量。
当前,从总体形势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效显著,面上的不正之风基本刹住,享乐奢靡歪风有很大收敛,党风、政风、社风不断好转。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有些成果是在高压态势下取得的,一些党员干部还仅仅停留在“不敢”的震慑上,“不能”的笼子还需不断健全,“不想”的自觉尚未完全形成。“四风”问题披上“隐身衣”等现象无不警醒:执纪稍有懈怠,制度约束就会陷入“破窗效应”,不良风气难免乘虚而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处于主干位置、发挥保障作用,必须牢牢扭住监督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以高质量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力,坚决杜绝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现象,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的行为,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
对已有的制度执行实施监督,是实现制度创新、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的重要链环。制度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抓落实。只有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制度才会有权威,才会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落实八项规定是这样,落实其它制度也是同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