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紧制度"笼子" 让小微权力运行有章法
发布时间:2020-12-0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农房搬迁安置并非易事,但这项工作目前在象山县贤庠镇青莱村进展顺利。“我们的监察工作联络站发挥了大作用!”说到这个,村干部纷纷翘起大拇指。原来,在贤庠镇纪委指导下,该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紧盯村级重大事项“五议决策法”、农村宅基地审批等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工作偏差,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该村顺利完成了土地置换、集体代建、百姓摇号等流程,统一规划、建设30幢新民居。“由于照章办事、公平公正,我们心服口服。”该村一王姓村民表示。
制度立村,是象山县推动清廉乡村建设的一大法宝。在该县纪委县监委指导建议下,该县全面实施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将群众关注度高、廉政风险大的权力事项逐一界定,形成21条权力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厘清权力边界,织密制度笼子,并配套出台10余项制度,保障“21条”真正落地,推动乡村治理从“看着办”到“按章办”,筑牢清廉根基。为避免制度沦为“稻草人”,该县充分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作用,通过全程列席村民说事会、村级事务决策会等方式,对村级事务的决策过程进行实时监督;对决策通过的涉及资金使用、项目建设、便民服务等不同领域村级事项的办理情况,分别采取审签式、跟踪式、抽查式监督,确保小微权力按规章制度运行,有效消除干部私心,让群众放心。
“制度立村、强化监督,只有让遵章办事成为村干部的自觉,才能消除猜疑和隔阂,才能让基层腐败没有滋生的土壤。”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有制度按制度执行,没有制度,通过村民说事会形成制度并遵照执行。近年来,象山探索村民说事会和小微权力运行规范融合,发挥两项制度叠加融合优势,使“清廉乡村”建设固本强基。
在丹东街道上余村,村级物资采购、非生产性开支等资金支出须经“五道关”:当事人、经办人证明,村监委主任认可,村主任、村书记签字,每月由监委会审核,交街道会计代理所审查,再定期在村里张贴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这套规范有序的流程经由村民说事会讨论决定,最终固化为村规民约。如今在象山,各行政村定期召开村民说事会,组织村民代表讨论村级事务管理中碰到的问题,成熟一项就制定一项制度,定塘镇葫芦门村出台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泗洲头镇墩岙村推行村级工程(8万元以上)、微型工程(8万元以下)、非工程类项目的“三类报备法”……这些制度最后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由村监会监督执行。
在“清廉乡村”建设引领下,徐徐清风吹进象山乡村田野,隔阂没有了、办事有规矩了,民心也就齐了。近年来该县反映村干部新近问题的信访数量大幅度下降。公路建设、村庄梳理式改造、多功能农民会所建设、休闲公园建造等工程在象山各村庄相继上马,一副和美清新的新农村画卷正在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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