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村共建走出红色乡村治理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的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记载着79年前在抗击日寇战斗中壮烈牺牲的82名战士的英雄故事。如今,淮阴区刘老庄村这片红色热土正蓬勃发展,烈士陵园成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省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每当谈起全村发展和烈士陵园保护,村民们都会为淮阴区检察院与刘老庄村共建的“检村党建联盟”竖起大拇指。
“淮阴区检察院与我们村进行党建联盟,将支部党建、公益诉讼融入红色资源保护,为我们带来了法治思维和红色乡村治理新路径。”全国劳动模范、江苏省人大代表、刘老庄村党总支书记朱林感慨道。
检村共建,提升村民红色资源保护意识
最初起意将两个支部结对联盟的,是淮阴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兼第五党支部书记任欢。
三年前,任欢带领部门干警到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接受红色教育时,在与村支部交流过程中聊起了共建的想法。朱林认为,要让烈士们留下的精神财富得到更长久的保护和传承,不仅要靠行政管理和村规民约,更要靠检察公益诉讼的支持。于是,两位书记一拍即合。2019年12月10日,只有6名党员的淮阴区检察院第五党支部和拥有72名党员的刘老庄村党总支结为“检村党建联盟”。
“虽然我们党总支与检察院第五党支部的党员数量差距较大,但我们的互补性特别强。”朱林说。两年多来,双方以党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为载体,先后联合开展党建学习30余次,逐字逐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淮阴区检察院第五党支部结合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职能,主动送法进村、进校园,为村民、中小学生开展法治讲座9次,1200余人次受教育,基本实现英烈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全覆盖。
在朱林的指导下,由22名年轻党员和干警组成的“刘老庄红色资源保护检察志愿者服务团队”于2021年3月成立。仅一年时间,团队已开展瞻仰烈士陵园、清理生活垃圾、维护陵园设施等志愿者活动127次。
移风易俗,共同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
清明节、中元节前后,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周围因烧纸钱变得烟雾缭绕、杂乱无章。为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2020年初,淮阴区检察院聘任村里72名党员作为刘老庄村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观察员。平时,公益观察员都会到左邻右舍和周边村民家中,将文明祭扫新风尚讲给村民听。“检村党建联盟”还建立红色资源保护信息共享平台和举报热线,鼓励村民及时向检察机关反映破坏陵园环境和红色资源等公益诉讼线索。
2021年清明节前,村民陈某、邱某夫妻悄悄向当地群众售卖烧纸、冥币和塑料花束,被刘老庄村的党员志愿者孙红星发现。孙红星立即打电话向朱林、任欢报告。随后,“检村党建联盟”安排各村小组的6名党员分头说服群众不要购买。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专门同陈某、邱某谈话,讲清破坏烈士陵园环境的危害和后果,教育二人不得再销售塑料花束和冥币。检察官还针对二人生活中存在的老人生病、孩子上学等实际困难,和朱林一起与村里草莓种植大户刘清春协商,安排二人务工。清明节过后,陈某、邱某主动要求担任公益观察员,夫妻二人就这样转变成为该村文明祭扫新风尚的宣传员。
在“3·18”刘老庄战斗纪念日这天,淮阴区检察院多名党员志愿者自编、自导、自演了“文明祭扫绿色缅怀”等微信普法小视频,宣传文明祭扫新风尚。小视频一经推出,迅速在全村村民的微信群、朋友圈中转发、刷屏。
问题共治,协力开展红色资源公益保护
2021年11月,公益观察员周华军、李文深发现,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红星广场的西广场墓园存在维护不到位、无序堆放生活垃圾等问题。
任欢得知情况后,立即安排淮阴区检察院干警和刘老庄村党员干部走访现场询问证人、调查取证,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烈士陵园管委会和刘老庄镇政府,制发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一周后,朱林作为江苏省人大代表,受邀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验收,相关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到位,烈士陵园重回清洁、整齐、肃穆。
两年多来,淮阴区检察院第五党支部组织“检村党建联盟”志愿者130余人次对刘老庄村的烈士陵园、烈士荣誉维护等工作开展巡查督查,发出检察建议或整改提示12次,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5件。
实施“慰烈工程”,拓展红色资源保护范围
淮阴区检察院干警在开展红色资源排查时发现,除刘老庄村以外,其他地方也存在烈士墓地年久失修、无法查询、不能辨识、不便瞻仰等问题。2021年底,“检村党建联盟”与淮阴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区民政局等部门共同协作,开展“慰烈工程”专项治理活动,督促将管理不善的烈士墓地迁至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
位于袁集乡的夏如虹烈士墓墓体损坏严重,周边环境堪忧,红色资源和公共利益受到严重损害。淮阴区检察院及时向袁集乡政府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尽快将夏如虹烈士墓迁入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但夏如虹烈士的家属不同意迁墓,“检村党建联盟”安排孙润年、徐立顺、王正宏3名老党员,先后4次到夏如虹烈士侄儿家做工作。经了解,烈士的侄儿年事已高,担心今后不方便到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祭扫,所以迟迟不同意迁墓。
为做通夏如虹烈士侄儿的工作,朱林和任欢又多次到其家中耐心讲解国家大政方针,并承诺不论是检察院还是村委会,都将及时接送其祭扫烈士。最终,夏如虹烈士侄儿同意迁墓。截至目前,当地已有22座烈士墓迁至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
“我院第五党支部与刘老庄村开展党建联盟,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开展红色资源公益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和发展,守护好、传承好红色精神财富,这是检察机关对党、对人民、对历史、对英烈最好的尊重!”淮阴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庆国说。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dj/202208/t20220819_142618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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