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时报》头版头条刊发罗东川署名文章: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优势 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强省建设
发布时间:2022-08-28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8月22日,《学习时报》头版头条刊发福建省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罗东川署名文章《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优势 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强省建设》,现予以全文转载。
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优势
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强省建设
罗东川
福建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更有条件、更有责任、更有感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更深、悟得更透、贯彻得更彻底,在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走在前、当先锋、作表率,不断以法治福建建设的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让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八闽大地不断彰显磅礴力量、结出丰硕成果、绽放真理光芒。
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深学笃行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刻阐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根本目的、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和重要保障,既是重大工作部署,又是重大战略思想,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站在政治的高度,深入分析了错综复杂的法治现象背后的政治根源、政治逻辑,有力论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立场、政治优势,清晰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政治要求,对于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具有重大意义。这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的重要要求,始终牢记政法姓党是政法机关永远不变的根和魂,在大是大非面前、在政治原则问题上要做到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
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指南,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法治领域的重要理论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政治和法治、改革和法治、发展和安全、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等重要辩证关系,在理论上有许多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我们要深入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关系,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加快打造良法善治的法治强省。
习近平法治思想擘画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之所以创造出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与我们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意义集中体现在深刻论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定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要保障,为深化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指明了方向、路径和重点。我们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新时代法治福建建设,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了引领全球治理变革的中国智慧,具有重大的世界意义。习近平总书记以宏大的全球视野、宽厚的人类情怀、强烈的时代意识,深刻洞察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历史方位和时代走向,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运用法治和制度规则协调各国关系和利益、坚定维护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推动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等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对应对当前国际形势具有战略指导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人类政治文明进步贡献了中国智慧,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了中国方案,为世界法治文明进步提出了中国主张。这要求我们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大力培养涉外法治人才,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涉外斗争,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深刻感悟特殊职责使命,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闽工作时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曾在福建工作17年半,开创性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理念、推进了一系列重大实践。在法治领域,习近平总书记进行了一系列前瞻性的探索实践,展现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高超领导艺术和政治智慧,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重要的思想基础和实践基础。这些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对福建发展弥足珍贵。近年来,福建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和期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
始终牢记党的领导是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担任宁德地委书记和福州市委书记期间,面对国际上社会主义国家剧变和动荡复杂的形势,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就法治建设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体现了从中国国情和实际出发、走适合自己法治道路的政治定力,体现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高度自觉,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思想基础。这些年来,福建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政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的首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建立健全政治建设、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政法队伍从严管理等党管政法的制度体系,确保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
始终牢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人民”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提及次数最多的词,反复强调要牢记政府前面“人民”二字。在宁德、福州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开创并推行“四下基层”“四个万家”制度。针对人民群众的呼声,要求严厉整顿劳务中介市场,把坑骗农民工血汗钱的黑中介绳之以法。1996年为“漳州110”题词“人民的保护神”。2000年推动在全国率先出台解决农民工子女读书难等地方法规,批示要求“148”法律服务热线真正成为人民群众的“开心锁”“连心桥”“守护神”。2001年在福建省治理“餐桌污染”会议上庄严承诺,“群众所关心的,就是我们政府工作的着力点”。这些思考和探索实践,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多年来,福建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在福州鼓楼区军门社区调研提出的“三个如何”的重要要求,建设群众家门口的“一站式”执法司法综合服务平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面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狠抓酒驾醉驾专项整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始终牢记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重要嘱托,坚持以法治守护美丽福建清新福建。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战略性前瞻性的生态文明理念。1988年在厦门筼筜湖治理中提出了“依法治湖、截污处理、清淤筑岸、搞活水体、美化环境”的20字方针,依法治湖放在第一位。在2000年就提出建设生态省战略。2002年在武平县调研时提出“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确保收益权”的林权改革模式,推动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省级集体林权改革文件。这些思考和探索实践为生态文明法治体系建设提供了源头活水。这些年,福建出台了《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等地方法规,率先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和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林权登记、生态公益诉讼等改革经验写入地方性法规,探索“补植令”等生态恢复性司法举措,推广“生态司法+”机制,持续提升生态司法保护品牌的影响力,让绿水青山永远成为福建的骄傲。
始终牢记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的重要要求,坚持以法治护航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福建处在从“海防前线”向“改革开放前沿”的重要转型期,在百业待兴的形势下,他敏锐察觉到法治是服务发展大局、保障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在宁德时就要求“针对实际情况,考虑制定一些地方性法规、条例,切实保护外商的合法权益”。在福州强调要“大力营造一个法制化、按国际惯例办事的投资软环境”。在省长任上进一步明确指出要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经济立法,确保市场竞争公平、公正、公开。在福建工作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六年七次深入晋江调研,亲自总结提出“晋江经验”,依法推动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些重要理念与“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一脉相承。近年来,福建出台了《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推出服务“六稳”“六保”和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的一系列措施和实施办法,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始终牢记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一体推进的治理理念,坚持以法治规范社会治理的基本路径。在闽工作期间,习近平总书记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1989年在宁德提出“既要坚持依法办事,又要维护社会稳定,找出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1991年在福州提出“抓住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难点、热点,逐个进行治理,切实抓出成效”。2001年提出要“把依法治省提升为福建发展的大战略”,推动出台《关于开展依法治省的决定》,在全国率先聘请国内著名法律专家组成省政府法律顾问团。连续3年与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综治责任书,大力整治经济金融安全、偷渡走私、道路交通安全等突出问题。这些探索实践体现了“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思想理念。多年来,福建始终遵循和践行这一重要理念,省委书记和省长每年与设区市党政主要领导签订平安建设责任书,这一制度已坚持24年,形成了“五级书记一起抓、党政同责共同抓”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奋力推进新时代法治强省建设,充分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
福建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打造法治强省,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福建将充分发挥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孕育地和实践地这一最为重大而独特的优势,持续深入研究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开创的重要法治理念和重大法治实践,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着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筑牢法治根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是“晋江经验”提出20周年。我们要传承弘扬“晋江经验”,用法治方式解决好企业融资难、惠企政策落实难、市场准入多头审批等痛点难点堵点问题,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提升案件办理和执行质效,促进民营企业家依法经营、放手发展。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深刻复杂变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既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创新型省份的现实需要,也是反制境外“长臂管辖”的重要支撑。加快完善产权执法司法保护制度,加强执法联动协作,统一执法司法标准,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维权援助机制,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形成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着力为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打造法治引擎。福建作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是福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共建“一带一路”提供法治保障的积极探索。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得到有关方面的大力指导和支持,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并产生较大影响,目前正朝着“立足福建、辐射两岸、影响全国、面向世界”的目标坚定前行。下一步,要加快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好配强厦门国际商事法庭、泉州海丝国际商事法庭,努力让福建成为“一带一路”商事、海事纠纷处置的首选地。继续引进一批国际化高端法务机构,拓展知识产权、海洋碳汇、跨境电商等新兴领域法律业务,完善支持涉外法务人才队伍发展的政策措施,吸引高端法治人才落地落户。
着力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提供法治保障。福建是对台工作前沿,区位特殊。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努力把福建建成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是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的殷切期盼。下一步,我们将对标对表中央对台工作的新要求,以法治福建建设的实践成果充分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为推进两岸融合发展发挥法治作用。在法规制度建设上先行探索,高质量推进福建省涉台地方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夯实以法促融基础,让惠台政策有法可依、落到实处。在台胞权益保障上先行探索,推动落实台胞台企享有的同等待遇,支持鼓励台胞有序参与司法,有效解决涉台纠纷。在法治交流合作上先行探索,通过举办海峡两岸法学论坛、法学研讨会等促进两岸法学界交流合作,增进互信认同,促进人心回归。
着力在助推创造高品质生活中彰显法治温度。提升服务质效,推广“一网通办”“智能+政法服务”,整合政务服务窗口、系统和平台,推动服务跨区域远程办理,让政法服务“多上线”、群众办事“少跑腿”,打造高品质政法公共服务。坚持法治导向,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各环节全面发力,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实施区域封锁、病人隔离、交通管控等措施,依法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为网格治理助力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增强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强省宣传工作,坚持因人制宜、分类指导,推进送法进企业、农村、机关、校园、社区、军营、网络活动,让崇法向善成为自觉行动。聚焦宣传实效,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应用,充分挖掘八闽传统文化中的善良风俗、法治内涵,因地制宜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传播力和引导力,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深浸入八闽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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