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嵊州:聚焦小微权力 推动基层治理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缺乏有效监督,是导致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原因之一。浙江省嵊州市纪委监委在全市域高质量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聚焦小微权力监督,积极主动办理案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2020年,该市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自办案件数同比上升72.4%,检举控告量同比下降21.5%。
为了让群众监督有章可循,嵊州市全面开展村级权力运行规范化建设,在固化形成《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和《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八条》的同时,推进农村集体“三资”阳光公开。目前,275个村(社)均实现票据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和无现金化运作。
2020年村级换届后,市纪委监委在全市村监会中推行“两不宜三聚焦”模式,即换届选举产生的村监会主任不宜分管自然村工作,不宜分管村务财务工作;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两个维护”情况、聚焦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前不久,金庭镇纪委、监察办收到一条举报线索:北漳村党支部书记黄某某在道路硬化工程中通过包工头虚报支出,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数万元。金庭镇纪委、监察办经翻阅账册、调取资料后,因在谈话突破上遇到较大阻力,遂向市纪委监委提出申请,与第六纪检监察室的业务骨干组成片区协作工作组。片区协作工作组会商分析后,迅速抽调业务骨干分成两组,同时找黄某某和包工头谈话,再通过报账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核实,最终查实了黄某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村集体资金,数额较大的违纪违法行为。
依靠和发动群众,是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管好小微权力,提升工作效能的抓手。
2020年下半年,甘霖镇东王村监察信息员从村民处了解到,原东王村东山自然村干部金某某、周某某在早些年实施太祖庙重建工程和乡主庙维修改造工程时,疑似存在违纪行为。
得知这一消息后,镇村干部第一时间走访村民、查看工程项目资料进行事实核查。最终,甘霖镇纪委、监察办根据重新审计后的工程造价结果,发现金某某和周某某对施工监督和验收把关不严,导致该村向施工方多支付工程款20余万元后,对二人作出通报批评的责任追究,扣除金某某全年10%奖励性报酬,并督促该村向施工方追回了工程款20余万元。
市纪委监委从源头治理、制度规范、督评整改入手,着力抓好农村涉纪信访工作,让矛盾化解在基层。2020年,该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数量、反映农村党员干部问题数量等指标数据,较2019年分别下降19.4%、31.28%和23.15%。
市纪委监委还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建立“一案五必须”制度,明确每起党纪政务重处分或其他典型案件必须进行案件通报、查摆剖析、警示教育、整改建制、回访督促。利用微信、浙政钉等在线举报平台,拓展信息来源,突出问题导向,对村主职干部开展政治“画像”,使监督重心更聚焦,点位更精准。(浙江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周振华)
原文链接:http://www.ccdi.gov.cn/gzdt/dfzf/202102/t20210207_2355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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