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五个一”深化派驻改革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北京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近日,市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与所联系的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发力,运用“五个一”有力推动派驻机构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召开的市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机构改革会议各项要求。
树牢一盘棋思想,改革共识进一步凝聚。召开派驻机构负责人工作交流会,既结合工作实际对标对表,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又通报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调研督导有关情况和对各组的问题反馈。派驻机构督促带动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及其下级党组织共同学习,集聚改革合力。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市公安局党委会上传达改革精神,党委书记、局长亓延军同志就贯彻落实提出要求。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及时将有关精神向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刘云广进行汇报,并在市人大机关党组会议上进行传达。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除在党委会上传达外,还通过谈心谈话等形式,将会议精神向市司法局党委书记苗林、局长李富莹等领导进行沟通传达。
加强一条线领导,“室组联动”进一步紧密。坚持“三为主一报告”,建立健全与派驻机构定期会议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等11项具体制度措施,针对一些派驻机构请示报告不主动、不及时、不到位的问题,制定《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报告工作情况清单》,细化请示报告的事项、要求、情形等,做到既报告结果,也报告过程。派驻机构充分发挥近距离、深融入、全天候的优势,健全完善重要情况报告制度,及时向三室通报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廉政建设等情况,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共同绘制政治生态“全景图”。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建立健全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记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和案件督办等制度,并及时向三室报告。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建立组长与市政协机关党组成员、其他市管干部、直属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做好谈话记录,完善谈心谈话工作台账,每半年向三室报告一次。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针对调研督导发现的51个问题和三室反馈的4个问题,分别制定《51项问题对标对表自查方案》与《4项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分工与职责要求,抓细抓实整改工作。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建立驻在单位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情况报告制度,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等情况。通过加强“室组联动”,全面深化三室与派驻机构在线索处置、调研检查、政治生态分析等工作中的协作配合,放大监督“交叉火力”的叠加效应。
健全一揽子机制,“两个责任”贯通进一步顺畅。指导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委(党组)本着务实管用、精准有效的原则,建立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机制,促进“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推动党委出台《中共北京市公安局关于构建新时代首都公安特色大监督格局的实施意见》,强化联动协作,推动覆盖延伸,深化纪检监察三级监督体系建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健全完善与机关党组定期会商、重要情况通报、线索联合排查、联合监督执纪四项工作协调机制,并以机关党组、纪检监察组名义联合发文,印发机关各工作机构。驻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建立与驻在单位机关纪委、下属单位内设纪检机构信息沟通机制、工作指导机制,织密及时发现问题、高效报送情况、分类处置线索的监督全覆盖网络体系。驻市高级法院纪检监察组持续推进专项调研式监督检查,在与各法院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开展政治生态谈话的同时,传达最新精神,督促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强化一系列保障,“多方协同”进一步融合。加强派驻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资源共享等方面的协同,促进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结合、同向发力。一方面,加强派驻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协同。加强与委机关信访室、党风室、信息保障部门的联系,推进信息、资源、力量、手段等共享,在发现问题、处置问题、整改问题等上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加强派驻监督与行政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的协同。建立健全与驻在部门组织、人事、财务、审计部门定期交流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移送的具体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明确移交内容、移交方式等,提升监督质效。同时,加派驻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的协同。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开展巡视巡察,督促落实整改任务,促进提高巡视巡察的针对性、实效性。驻市委社会工委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建立协助社会工委开展巡察的工作机制,用好执纪执法和日常监督中掌握的情况,促进提高巡察的针对性、实效性。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认真调查处置所联系的三家单位接受巡视后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跟进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增强巡视震慑力。
开展一体化培训,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坚持将深化改革与队伍建设紧密结合、统筹谋划、一体推动,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干部培训, 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以队伍的高素质保障改革的高质量。在培训对象上,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一线骨干这个重点,组织开展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旨在培养一批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适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干部。在培训师资上,既有专家学者讲授基本理论知识;也有邀请三室工作人员讲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还有派驻机构干部直接给基层纪检干部授课,提升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培训方式上,除现场培训授课外,更注重强化实战练兵,结合“郭某某减刑案”、“东华门撞车案”、扫黑除恶等专案,选送多家派驻机构干部到正风肃纪反腐一线跟案轮训,接受锻炼和考验,提高实战实干能力。(文/顾晔新 责编/李闻文)
原文链接:http://www.bjsupervision.gov.cn/lzbj/202012/t20201229_722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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