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棱:立足“三个坚持”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22-09-03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年初以来,穆棱市检察院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三个坚持”,满足群众和企业司法需求,有力地助推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坚持目标导向,紧跟大局要求。该院党组先后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确定穆棱市院2022年为执法规范建设年、案件质量提升年、队伍精准管理年,为后续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完成指明方向。紧紧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工作,制定了《穆棱市人民检察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将目标任务细化到个人,确保目标全面完成。分部门召开了16次目标任务推进会,院领导主持会议,听取各部门目标任务负责人的工作措施,共同商议谋划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坚持学习导向,着力务求实效。组织常态化集中学习。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形式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争当“学习头雁”,压紧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与检察业务双促进、双提升。开展多样性学习。邀请高级讲师举办“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开设指导性案例大讲堂、检委会(扩大)学习等形式学习优化营商环境等课设。拓宽学习内容。组织干警学习《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全方位振兴发展的意见》和《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十条措施》等政策法规,结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件进行学习,引导干警转变司法理念,树立服务意识。
——坚持效果导向,主动能动履职。主动走访代表听心声,问需问计帮企业。检察长走访调研市人大代表、穆棱市北方水泥有限公司、利源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经理,共同探讨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举措。开展送法进企业3次,切实提高企业员工的法治意识。注重加大品牌培育力度,打造穆棱检察亮点。深入开展“东北虎豹国家公园”公益保护专项,建立《穆棱市检察院公益诉讼联络员制度》《公益诉讼工作专项考核方案》2项制度,加强多方联动,为保护黑龙江省森林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安全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主动融入大局,能动履职为人民。受理涉企案件4件4人,其中2件2人不批准逮捕。依据职能建立为民办实事清单,确定9件为民实事目前已完成4件。联合市妇联、残联落实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方案要求,开展带案下访,上门听证4次。
原文链接:http://www.hl.jcy.gov.cn/html/2022/0802/12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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