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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人民检察院深化“党建+”模式 驱动业务建设亮底色出成色

发布时间:2022-09-17     来源: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最高检党组提出“形式上的创新,最终要落实在业务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业务工作的实效上,让党建之花结出业务硕果”。2022年以来,绥北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抓牢“从政治上看”这个根本,围绕“能力作风建设年”和“质量建设年”活动,将工作思路调整为“政治建设业务建设深融合、护垦佑农能动履职促发展”,继续立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深化“党建+”品牌建设,积极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协调发展方面,持续擦亮党建品牌。
一、以“党建+”领航,能动履职守护垦区安全
牢固树立“从政治上看”的办案理念,持续落实中发28号文件要求,以新理念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办案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上半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21件141人,案件比为1:1.03,不起诉率为20.16%,位于垦区第一;诉前羁押率为7.26%,位于垦区第二;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做到可用尽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16人,认罪认罚综合数据指标位于垦区第一。
二、以“党建+”聚力,服务大局助推辖区发展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六个龙江建设”的宏伟蓝图,服务辖区经济发展。上半年,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8件,立案10件,做到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国财、国土等传统的4个法定领域全覆盖,并积极探索等外领域案件,效果明显。以“四个首次”,做强民事检察。首次开展对强制隔离戒毒的检察监督,绥北院作为全省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6个试点院之一,在分院的领导下,负责对省绥化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检察监督,目前发现线索2件,立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1件;首次公开宣告送达民事检察建议8件,均为诉讼费返还案件,及时返还了原告预交的诉讼费24927.5元;首次开展对公安机关违法行为行政检察监督,立案2件,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件;首次依职权办理提请抗诉案件1件,填补了绥北院此类案件办理的多年空白。
三、以“党建+”赋能,担当为民纾解急难愁盼
率先在垦区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通过上下联动、多元化救助、心理疏导等措施,办理的高某某、张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同时,办理的于某某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省院司法救助典型案例;12309检察服务中心控申窗口获得了全国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积极探索等外领域公益保护,办理妇女权益保护案件2件,该案是我省首例妇女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了本院首例性侵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支持起诉案件1件1人,获得法院支持。
四、以“党建+”强基,践行初心延伸服务触角
绥北院五个检察室立足检察室职能,围绕“质量建设年”和“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凸显“党建+”品牌引领作用,能动作为,积极为辖区百姓办实事、解难题,着力打在百姓家门口的检察院。五个检察室以让群众感受检察温度为宗旨、让群众体验美好生活为目标、让群众体验检察服务为己任,持续推动“十百千”服务工程,截止7月末,已为辖区群众解决问题82件。
下一步,绥北院将继续在党建引领、融合赋能、建强组织、建优队伍上下功夫,坚持学做同频、职责同心、上下同行、知行同向,持续提升“党建+”引领力、向心力、凝聚力、传导力,不断激发检察新活力,跑出发展加速度,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献礼。

  


原文链接:http://www.hl.jcy.gov.cn/html/12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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