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更好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2-09-24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2022年7月25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加快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指导意见》的出台,有着较为深厚的时代背景。一方面,从更为宏观的人口发展背景来看,这是对我国人口生育水平持续下降、连续多年保持低位的综合性应对。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2020年我国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为1.3,处于较低生育水平。低生育率是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的新情况新变化之一,也是我国面临的一个新挑战。另一方面,从更为具体的生育支持政策背景来看,这是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现有法律法规、回应人民群众期盼的重要举措。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2021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国家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推动新的生育政策落地见效,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此次《指导意见》的出台,则是呈现出了一张全面而精细的路线图。
一、《指导意见》的亮点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7个部门共同就生育支持的议题发文,尚属首次。各部门综合施策,围绕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方面,推出了提高家庭婴幼儿照护能力、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等20项举措。《指导意见》通盘考虑、综合施策、精准发力,着眼于缓解社会普遍关注的适龄夫妇“不敢生”“不想生”难题,针对婚嫁、生育 、养育、教育这些重点环节,提出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积极支持措施。《指导意见》主要亮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方面
●在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方面
●在减轻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方面
●在构建生育友好的就业环境方面
二、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面临的难点和挑战
《指导意见》出台后,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主体框架已经建立。但是,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仍存在不少难点和挑战。
●各地各级对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思想认识还需进一步统一
●生育基础遭受削弱,致使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面临困难
●群众关切的生育养育等方面的难题尚未得到真正有效破解
三、让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更好落地见效
毋庸讳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低生育水平已是人类面临的普遍困境。在这方面,发达国家尤甚,中国面临的形势也较为严峻。近年来,我国人口出生率连年走低,人口将进入负增长阶段,适龄劳动力总量及其占比在减少,而老龄、退休人口总量及其占比在增加,致使社会总抚养比不断上升。当下,亟需全方位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更加积极主动营造婚育友好的社会氛围
1.拿出真招实策解决问题
2.落实政府、用人单位、个人等多方责任
●增加资源投入,大力发展替代性与赋能性托育服务
1.加大公共资源投入,进一步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2.发挥政策引领作用,拓宽社会资源参与托育服务供给的渠道
3.重视发展家庭科学养育指导服务,增强家庭功能
●发挥经济支持兜底性、基础性功能,建立生育成本分担机制
1.扩大生育津贴等政策的覆盖范围,使更多家庭能够获取支持
2.增加经济支持政策的类型,满足家庭多样化经济需求
3.建立生育成本分担机制,合理划分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责任
●完善时间支持政策,平衡假期制度与就业的关系
1.可延长全国性法定产假时间,进一步完善生育假机制
2.设置全国性的陪产假和育儿假,或将两者合并为育儿假,使养育阶段的支持政策更为丰富
3.增加时间支持政策的灵活性,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性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就业保障机制
(原载《党课参考》2022年第18期)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11289.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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