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开曝光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上海市纪检监察网站 作者:佚名
日前,上海市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这5起典型问题是:
1.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汤兴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2月16日,汤兴良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负责人给予的礼金5800余元。汤兴良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组织核查期间,汤兴良退还违纪款。2019年12月,汤兴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设施管理处处长朱成宇违规接受宴请和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6月5日,朱成宇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信息科技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并收受其赠送的2000元现金。2019年12月,朱成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3.浦东新区规划资源局第六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所长倪伟东违规购买加油卡为私车加油问题。2016年10月至2018年10月,经倪伟东批准,该所用公款购买加油卡为私车加油,共计20000余元,在办公经费中列支。2019年11月,倪伟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4.上海电力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丁会凯、原副总经理李传宝违规公款聚餐等问题。2017年1月,丁会凯、李传宝违规组织公司年会,在年会现场发放价值6000余元礼品和6300元现金,会后安排聚餐,餐费3000余元。上述费用共计15000余元,经李传宝审核、丁会凯批准,在公司财务入账报销。此外,2018年8月,李传宝等7人赴贵州师范大学科技园考察期间,擅自更改行程,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违规款项计25000余元经丁会凯签字批准报销。组织核查前,丁会凯、李传宝退赔违纪款。2019年4月、10月,丁会凯、李传宝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奉贤区水务稽查大队稽查二科科长王刚、三科科长方东恩、一科副科长富龙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9月,王刚、方东恩、富龙接受奉城镇原环保条线某工作人员的邀请,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某公司负责人安排的宴请和唱歌娱乐活动,费用7100元均由该公司承担。2019年12月,王刚、方东恩、富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退缴违纪款。
端午将至,节假期往往是“四风”问题的易发多发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严抓严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守初心、担使命,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发挥“头雁效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重点问题,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绝不姑息,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净化节日风气,让广大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正风肃纪成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原文链接:http://www.shjjjc.gov.cn/2015jjw/n2248/u1ai826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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