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谁给的好处多 就给谁的工程多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夏卫兵,男,1963年2月出生,湖北省公安县水利和湖泊局正科级干部。曾任该县荆南河流堤防管理总段副段长,县水利局党委委员、荆南河流堤防管理总段段长,县水利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荆南河流堤防管理总段党总支书记、段长,县水利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等职。
1981年,夏卫兵进入县水利系统。怀着对水利行业的热爱,他意气风发,积极上进,一心扑在工作上,立志要为国家水利建设事业奋斗终生。2002年,因政绩突出,39岁的夏卫兵被组织任命为公安县水利局党委委员、荆南河流堤防总段段长,成为了一名正科级干部,主管公安县虎西片区荆南四河堤防管理相关业务。
然而,春风得意马蹄疾,忘乎所以摔下马。夏卫兵逐渐丧失初心,把权力变成谋取私利的“利器”,亲手毁了自己的人生堤坝。
早在2003年春节,工程老板张某以拜年为由,送给夏卫兵一条1000元左右的名牌香烟,夏卫兵第一次见有人给自己送贵礼,内心忐忑不已。
渐渐,找他表达“心意”的人越来越多,份量也越来越重,购物卡、加油卡、现金等,他都来者不拒,彻底“放飞自我”。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夏卫兵酷爱旅游、打牌、唱歌,一些老板就想方设法投其所好,在旅途中、牌桌上、歌厅里围着他转,也逐渐被身边一些看似无所求、信得过、靠得住的朋友所“围猎”。
夏卫兵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这些“朋友”大开方便之门,俨然一个工程批发商。某水电建设工程公司黄某成为水利工程建设机电设备供应商,某水泥制品厂呙某成为水利工程“六方块”“u型槽”供应商,某工程咨询公司老总梁某承接了公安县21个水利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业务……
2004年至2012年,在时任荆南总段段长夏卫兵的关照下,工程老板张某、辛某、胡某等人陆续在荆南总段下属的一家公司承接了大量的土方工程。
看到从他手里承接工程的老板们赚了大钱,开豪车、穿名牌、生活奢华,夏卫兵对金钱的贪婪越发膨胀起来。
2009年,因欲担任县水利局副局长的意愿受阻,夏卫兵开始寻思在“钱程”上做文章。他与一直“侍奉”左右、在承揽水利工程中扶持起来的老板辛某商量,投资渔湖作为退休养老的产业。为感谢夏卫兵长期以来的关照和帮助,辛某在找到合适的场所后,对其全额投资改造并养殖水产品。2014年底,辛某将获利的一半71.8万元分给夏卫兵。夏卫兵为避免存入银行或放在家中有迹可循,将其中60万元转借给辛某生意上周转,并约定可随时支取。夏卫兵以投资渔湖为名,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收受辛某贿赂共计107.7万元。
思想上脱缰变质,被私欲冲昏头脑,就会铤而走险,忘记本色与初心。“吃人嘴软,拿人手软,我得了别人好处就放弃了原则,谁给我的好处多,和我的关系处得好,谁的工程就安排多,钱也赚得多。有些事知道不能做、不愿做,但碍于情面也做了;有些事明知有问题,拿不下情面,也就放过了。”夏卫兵在忏悔书中写道。
经查,夏卫兵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违反生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违纪违法涉案资金共计310.35万元。
2019年12月,夏卫兵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2020年10月16日,夏卫兵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给党的事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给自己的家庭也带来了沉重的伤害。想想慈祥的老父亲、温柔善良的妻子、懂事孝顺的女儿,聪明伶俐的小外孙女,我心如刀割!”此时的夏卫兵幡然醒悟,已经迟了。(通讯员 陈白云 || 责任编辑 冯国刚)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03/13/content_84146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