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建设年”怎么看?施忠华:强化质量生命线意识 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以研讨式教学的形式讲授开学第一课,与全体学员围绕“质量建设年”怎么看、怎么抓,结合案事例讲理念、谈成效、说不足、提建议。《检察日报》摘登了部分参与研讨的学员代表发言,供广大检察人员认真学习、阅思,以更好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自觉将政治建设融入业务建设,实现各项检察工作更高质量发展。(其中第一篇体会文章《强化质量生命线意识 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作者是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施忠华)
强化质量生命线意识
提升监督办案质效
最高检把今年确定为“质量建设年”,抓住了新发展阶段检察工作主要矛盾,符合司法检察规律,将有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福建检察机关以“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为抓手,推动检察工作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检察高质量发展必须先解决监督办案质量问题。福建检察机关把提升监督办案质效作为第一要务,强化质量生命线意识,健全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案件反向审视、分析通报制度,组织对2021年度全省无罪判决、撤回起诉案件进行逐案剖析并通报全省。今年以来,全省撤回起诉和无罪判决率继续保持低位;实现全省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全覆盖,细化内外工作机制,监督立案数、撤案数、纠正漏诉数同比大幅上升;建立刑事审判监督分析通报制度,强化业务督导机制,规范刑事裁判审查办法,开展财产刑专项监督,推动审判监督主要业务指标持续向好。
高质量监督办案不仅要质量,还要效率。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目的在于引导检察办案求极致、减少群众讼累。福建检察机关“案-件比”从2019年的1.95优化至今年上半年的1.14。但一些地方检察院刻意追求数字上的最低“案-件比”,个别案件该退补不退补,甚至“带病”起诉,影响了案件质量。在实践中,要注重纠正这种错误倾向,既要科学优化“案-件比”,又要遵循司法工作规律,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并重。
打造地方法治竞争力名片。比如,福建检察机关针对信息化时代检察监督办案对执法司法机关办案数据的需求,在省委政法委领导下,主导实施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今年6月30日已上线运行。又如,针对检察人员考核存在的业务、党建“两张皮”和机关“忙闲不均”问题,推行“两书”制度(部门主要职责说明书和个人岗位说明书制度),明晰每个部门、每个人的业务、党建工作职责,加强自我管理。再如,以特色展示平台呈现高质量发展成效,先后建成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服务非公经济发展、涉台检察、海洋保护、红色检察基因传承教育等7个特色检察展示平台,被评价为“最好的营商环境、最好的以案释法、最贴心的为民服务”。
(福建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 施忠华)
高质量推进
少捕慎诉慎押落地落实
今年正逢党的二十大盛会,需要高质量检察履职来共同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正逢《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出台一周年,需要进一步抬高标杆,高质量深化落实;正逢基层院建设深化年,基层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局工作必定根深叶茂……“质量建设年”这一重大部署有很强的战略性和引领性。这一年,山东检察机关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落实成为各项检察工作质量建设成效的一个写照。
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从源头层面推进落实。山东省共建成190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较早实现市县全覆盖。针对实践中高报捕率高羁押率、不起诉权不敢用不善用等问题,与公安机关学文件、析案例、同堂培训,逐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今年1月至8月,刑事案件报捕率为26.3%,比2018年同期减少29个百分点;上半年诉前羁押率为17.2%,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通过多制度一体融合,从系统质效层面推进落实。通过与省高级法院研究会签指导意见、扎实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专项行动等,高质效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与认罪认罚从宽、涉案企业合规等工作融合一体落实。今年以来,全省不起诉率从2018年的8.9%上升至23.9%,单位犯罪起诉数下降41.5%;纠正漏捕、漏诉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及刑事抗诉采纳率等核心业务数据均居全国前列。
通过大数据赋能,从智慧检察层面推进落实。在试点基础上,推行非羁押云监管系统,依托手机App、电子手表等方式对非羁押犯罪嫌疑人实时有效监管,避免“一放就跑”。目前依托大数据监管6356人,无一人脱逃。其中在一起跨境赌博案中,采用云监管措施,在省外对11名犯罪嫌疑人异地取保,判决生效后均顺利收监。
(山东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蒋万云)
以高素能队伍
服务保障检察高质量发展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高质量检察队伍,必须人才储备要足、结构要优、素能要强,要有一支政治过硬、可持续发展的队伍。贵州检察机关直面队伍建设的短板弱项,以建设高质量的检察队伍服务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大培训大练兵,解决能力和作风跟不上的问题。今年全年计划举办新任检察长培训班等各类实体培训17期,培训1800多人,组织全省三级院4615人(次)参与中检网院培训。开展改进作风提质增效专项整顿、检察官走访办案、全省业务专家评选等活动,提升干警政治和业务能力。
大力选拔年轻干部。一千次表扬不如一次使用,对优秀年轻干部要给平台、给机会。通过换届,现在贵州省88个基层院检察长,“80后”占1/3,有6个“85后”。
提高站位,从政治上看党外副职选配工作。目前贵州省近一半基层院选配了党外副职;9个市州院除一个院的人选正在沟通外,其他全部配备到位;暂未配备的县级院,均已列出时间表、任务书继续推进。
拓宽干部来源渠道。今年,贵州检察机关实施“五个一批”计划为各级院补充干部,即通过定向部分重点高校精心挑选一批,选调生公开招一批,公务员省考考一批,自行组织特殊招录一批,从其他机关优秀干部中调一批。人员到位后,市县两级院空编率不到3%。
建立人才共享机制。贵州检察机关选聘1237名特邀检察官助理;与贵州大学签订检校合作协议,共建法学理论与检察实务研究中心,开展法治人才培养和理论研究合作;与其他政法机关互派干部跟班学习,实现人才和智力共享。
此外,县级院检察长实行全省范围内跨市州交流任职,进一步畅通干部任职渠道。
(贵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董昕)
坚决答好质量建设
这道必答题挑战题抢答题
深入开展最高检部署的“质量建设年”活动,是我们检察机关完成好党中央赋予的各项任务的一道必答题,也是一道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挑战题,还是一道各地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大胆创新、能动履职,保障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抢答题、开放题。湖北省襄阳市检察机关从服务大局、优化营商环境的高质量,法律监督的高质量,办案质效的高质量,数字检察的高质量,人员素能建设的高质量以及基层院建设的高质量等6个方面狠抓质量建设,服务保障湖北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便是其中两项重难点工作。
扎实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高质量保障复工复产。襄阳检察机关自去年10月启动此项工作至今,共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4件,涉及金融、信息技术、环保等多领域。其中,7件适用合规考察模式的企业均为规模大、经营状况好、社会贡献度高的企业。已办结作不起诉处理的2家企业(一家企业拟投资2亿元进行新项目建设,另一家企业拟投资1.5亿元持续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通过合规建设获得整改自救、重新出发的机会。作为直接服务“六稳”“六保”、服务经济发展的重大改革举措,这项工作促进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企业复工复产,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担当作为。
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高质量推进诉源治理。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拟作相对不起诉的案件,检察机关根据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在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前,建议其到案发地、居住地等开展社会公益服务。这主要基于以下考量:一是有利于对认罪认罚中的“认罚”作出相对准确的判断,可通过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志愿服务的表现判断其是“真悔罪”还是“假悔罪”。二是对被不起诉人适当惩戒,符合教育惩戒的法治精神,同时被不起诉人主动参与社会志愿服务,体现其主动修复社会关系、争取回归社会的积极态度,增强了社会公众对其回归社会的心理认同度,有利于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三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的一项重要保障,通过引入社会志愿服务,为相对不起诉案件办理提供一定客观参考。从去年底以来,襄阳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此项工作,已有1208名犯罪嫌疑人自愿参加交通引导、反诈宣传、禁渔巡查、防火巡山等志愿服务,1019人完成服务并被依法不起诉。这一探索,获得当地党委政府高度认可。
(湖北省襄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梁莉)
下好融合“一盘棋”
打造更优法治产品
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程度往往取决于短板的“长度”。正如最高检党组一直强调的,从讲政治、顾大局看,检察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从履行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看,检察工作还有很大差距;从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看,检察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差距是实实在在的,是绝对的不足,绝对的跟不上,要补上欠账:
一是补上讲政治、顾大局有差距的课,解决一些“关键少数”引领作用不到位、反管理等问题,如“挂名”办案或办简单案。
二是补上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有差距的课,解决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如捕诉一体机制没有发生化学“裂变”、认罪认罚控辩协商不到位等。
三是补上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有差距的课,解决一些机械办案等问题,如对申请监督案件只要裁判没问题,不支持监督了之,没有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针对这些问题,遵义检察机关融合一体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发展,融合一体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和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以“检察新长征·最美遵义行”行动计划为引领,实施“数字遵检”计划,抓住“关键少数”,强化“三基”能力建设、“办案四化”要素建设,加强市县两级院一体化办案组织建设,构建大办公大调研大案管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竞赛、文书制作等基本功学练赛活动。2021年以来,9件案件被收录最高检典型案例,33件案件被收录省检察院、省高级法院典型案例,各项检察工作在2021年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满意率和综合业务考核位列全省检察机关双第一的基础上稳进提升。
(贵州省遵义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王勇)
抓住大数据
这一关键变量精管提质
质量好不好的问题,关系的是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感受好不好,牵动的是党的执政根基稳不稳。对照高质量的标准,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能动不够、能力不足、机械办案等问题。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检察机关抓住了大数据这个关键变量,把“数智楚雄”检察大数据品牌作为抓手集中推进,在全省率先建成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
内部数据整合,提升精细管理。运用大数据建立每个条线、每个基层院、每名检察官的问题案件清单精准督导。如针对案卡填录错误等问题,筛选出错误率最高的10名检察官重点督导,防止重复犯错;又如针对追赃挽损比率低问题,梳理出142件应追赃而未追赃案件,逐案督导后追赃挽损率逐月上升。目前有34项质量指标上升至全省前五,其中有20项位居全省第一。
外部数据融通,提升监督能力。连接相关政法和行政机关37个业务平台,建立数据池,检察官可实时调阅办案数据。比如“雪亮工程”等平台的接入,实现了学校安全监控、安全生产重点场所监控、辖区主河道断面监控、监狱视频监控、自然保护区森林监控等。检察业务大数据中心建成三个月以来,楚雄州检察机关发现各类问题和监督线索9408件,已核查1587件,成案323件,监督类案件同比上升1/3。同时,向平台提供单位反馈并帮助改进问题509件,促进了良性监督和协作共赢。
数据智慧建模,提升办案效率。以融通平台为基础,购买和研发40个数据模型,经本土化改造后已成熟运用,办案效率大幅提升。如楚雄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受案数达781件,同比上升51%,立案数达796件,同比上升84%。
当然,新的探索也伴随着新的难题,如缺少流媒体视频类智慧分析模型,智慧识别、自动抓取技术不够,再如面对海量线索,核查效率和成案比率还不高等问题。后续将继续在团队结构、线索分流、核查模式、智慧分析等方面进一步改进,为法律监督助力社会治理提供更广阔平台。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肖洁)
精准切入 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质量建设年”的部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体现了最高检党组对检察事业与时俱进、继往开来的深入思考和精准把握,对检察机关跟上、适应新时代党和人民新的更高要求具有深远意义。陕西省铜川市检察院坚持问题导向,提出“强作风、重实干、树品牌、提质量”的工作举措,精准切入,推进质量建设。
推动政治业务融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一切检察工作“从政治上看”;发挥党建领航作用,党组班子示范带动,及时召开党建业务融合发展推进会;组织青年党员干警开展“立足岗位勇争先,青春不负检察蓝”大讨论;策划“小物件大变迁”“检察物语”征集展示活动,增强职业荣誉感,激发队伍活力;弘扬照金精神,赓续红色血脉,打造检察履职红色品牌。
落实检察为民要求。紧盯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培树“8311”控申检察品牌,依法稳妥化解信访案件。如宜君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多年重复信访案件中,考虑到信访人年老多病、行动不便等情况,坚持“领导包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三措并举,市县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和分管领导带案走访,面对面纾解信访人心结法结。落实“救助+回访”工作机制,在开展司法救助基础上,协调相关单位,妥善解决老人生活无人照料问题,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
积极助力社会治理。结合铜川市作为市域社会治理示范市实际,积极发挥检察建议助力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保障”工作格局。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1份,积极培树典型案例。如在韦某等诉某区建设局撤销备案登记监督案中,针对业委会选举乱象问题,组织公开听证,分别向街道办、社区发出检察建议,均被采纳并整改落实,及时对辖区内小区的业委会选举进行规范,获评“全国检察机关2021年度十大行政检察典型案例”、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展现在推动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方面的检察担当。
抓实基层基础建设。在基层建设方面,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尤其是宜君县检察院“脱薄”工作,省院“一把手”亲自包抓,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支持,蹲点调研查找“致弱”原因,“对症下药”再添争先措施,扛牢两级检察院“一把手”责任、组建工作专班、挂图作战,周推进、月点评、季通报,以脱贫攻坚的韧劲强力推进“脱薄争先”,效果明显,得到各方肯定。
(陕西省铜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毛朝霞)
深化监督办案供给侧改革
高质量发展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要求,检察高质量发展是其中一项“过河”任务。“质量建设年”的部署则解决了“桥或船”的问题。在“建桥搭船”过程中,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啃”下了监督办案与司法办案结构比失衡这块“硬骨头”。老李的案子便是其中之一。
老李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购买了徐某位于昌平农村的房屋,按当时的政策取得房屋契证。之后,双方签订拆迁协议,约定若拆迁,宅基地补偿及政府给予的福利优惠归徐某,房屋补偿归老李。拆迁实施后,双方发生争议并诉讼。
老李第一次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是关于一笔13万元的拆迁补助费,法院判定归徐某。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笔补助费应属老李,但法院认为是政府福利优惠,应属徐某,未采纳检察院的建议。随后二人又就安置房购买资格再次对簿公堂,法院仍认为属政府福利优惠,将其判给徐某。老李第二次申请法律监督。检察院经多方取证证实,老李虽因房屋拆迁获得补偿款,但基于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标准不足以在同区域购买等面积商品房,遂提供安置房购买指标,因此购买安置房是对房的补偿,而不是对地的补偿,不能笼统地将其认为是“政府给予的福利优惠”。随后检察院提请抗诉,法院改判。受该案启发,检察机关对此前13万元拆迁补助费调查核实查明,该笔费用包括安置房屋交付前的周转费、租房费,同样是对房的补偿,应归老李。检察院随即启动跟进监督,法院改判,双方均服判息诉。
昌平区检察院按照办理老李案的劲头逐步调整监督办案结构,一锤一锤敲,截至今年8月底,监督办案数首次反超司法办案数,业务结构的改善也保障了质效,并在今年1月至8月北京市检察业务考核中保持排名前列。
(北京市昌平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华伟)
紧盯短板弱项 强化落地措施
在推动“质量建设年”工作中,吉林省抚松林区检察院针对理念陈旧、政治与业务融合不佳、监督缺位三项短板,确立“夯基础、促创新、提质效”工作思路和“五抓一提”(抓党建、抓班子、抓队伍、抓基础、抓创新,提质效)工作措施,运用“五化”工作法(清单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机制化),强化落地举措。
抚松林区检察院坚持党的领导是根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是宗旨,政治与业务融合是路径,办案的“三个效果”是检验,从更新理念、加强政治与业务融合、强化监督入手,认真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实行领导包案,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起小案,让人民群众切实体会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了良好的林区法治环境。抚松林区检察院通过8个多月的努力,在长春林区检察机关考核中有多项指标跃升至第一,4项考核指标实现零的突破,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吉林省抚松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李树庆)
突出问题导向
由“脱薄”到“争先”
河南省登封市检察院在今年初实现“脱薄”,从某种意义上说,更多是“数据脱薄”,距离“整体脱薄、精神脱薄”还有差距。“质量建设年”为本院“脱薄争先”、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突出问题导向,抓住政治、业务、队伍三个环节,从班子软散、党建缺失、考评落后入手,推动工作向前走、上台阶。
标杆管理带队伍。登封市检察院领导班子平均年龄53岁,且干警职级待遇调整慢,队伍精气神、凝聚力、工作动力都不足。“只有班子成员‘站着’,同志们才不会‘躺平’!”因此,班子成员首先要做讲政治、顾大局、执行力和廉洁“四个表率”。同时,利用干部交流的契机,推动班子优化调整、干部年龄梯次搭配合理。今年以来,检察长包案、办理5年以上重复信访案件2件,另有3件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办理,院领导办理程序相对复杂案件比例为90.1%,同比两年前上升10个百分点;办理“负面清单”案件比例为4.4%。
高标定位抓工作。业务工作是“责任田”,抓不好就谈不上讲政治。登封市检察院的业务工作在郑州市业务考评中连续三年倒数。对此,本院提出业务工作要首先迈入“全市第一方阵”。一方面,“三对照”讲评推进,对64项业务指标每月动态分析,关键考核指标以去年全市前五平均值为基准,掌握目标进度。另一方面,压实员额责任,把考核数据精细到每名检察官,包括院领导,让每个人的贡献度一目了然。狠抓业务考核,今年以来,本院刑事案件不捕率、不诉率同比两年前分别提高15个百分点、13个百分点,诉前羁押率下降18个百分点,且案件复议复核率保持为零;民事案件监督率由14.2%提高到20%,公益诉讼立案数达到12件,“四大检察”得到充分协调发展。
转变理念提质效。对于党委政府评价不高、群众满意度测评全省排名靠后等问题,本院主动汇报,能动履职向大局靠拢,出台常态化“检察服务专员”制度,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对个别诸如农民为防自家良田被损张网捕鸟案、村民承揽修筑墓穴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等既不符合法理,也不符合群众的常识常情常理的“小案”,作出法定不起诉,体现司法温度,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河南省登封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程晓东)
发扬脱贫攻坚精神
让小院有新作为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位于渝东南,集“老少边穷库”于一身。习近平总书记在此视察脱贫攻坚工作时曾勉励“乡亲们要一起奋斗,努力向前奔跑”。石柱县检察院曾是全县首家“全国文明单位”,2016年获评“全国先进基层院”,2018年有一名干警获评“全国模范检察干部”。数年间从“先进”退化为“薄弱”,原因在于班子和队伍出了问题。
质量是最终工作要求和标准。本院着重激励全院干警发扬脱贫攻坚精神,抓实质量建设,让小院有新作为,用高质量引领新作为。
服务大局,高质量助力乡村振兴。在做好干部驻村、联系乡帮扶基础上,石柱县检察院开展“检察官送法进百企”行动,在5家农业地理标志企业挂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探索创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办理的一起合规案件促使涉案企业成功转型为当地乡村振兴龙头企业。做好司法救助,2021年以来共救助22人近30万元,防止因案返贫。
打造亮点,高质量推进法律监督。坚持以点带面,结合县情院情,把公益诉讼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作为亮点打造,以“求极致”精神培育典型案例。其中,两件未成年人检察案件分别被评为全市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办理全市首例冒名顶替结婚登记案、全市首例虚假劳动仲裁民行案、全市首例监督税务机关征收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公益诉讼案等,并均与有关单位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社会治理。队伍精气神提起来了、争先创优意识增强了、各项业务数据变好了,排名全市前十和达到最高检通报值的质量评价指标共33项,占66%,为明年初实现“脱薄摘帽”奠定了坚实基础。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彭波)
来源:最高检微信号、检察日报转发:福建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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