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0期>广西新闻|追记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曹艳群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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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记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曹艳群
不负为民初心 忠诚党的事业
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自治区党委日前决定,追授曹艳群、王秀旺同志“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并在全区开展向曹艳群、王秀旺同志学习活动。《广西新闻》报道了曹艳群的先进事迹,展现其在平凡岗位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矢志不渝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终身的精神。曹艳群13年如一日在基层检察事业一线倾情投入、默默奉献,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巾帼不让须眉,直到去世前仍在为办好一起司法救助案件而忙碌。
曹艳群生前是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我爱这身检察蓝,因为它指控犯罪,除暴安良,还因为它代表着法律的神圣与尊严。”这是曹艳群生前常说的一句话,见证着这位瑶族女检察官矢志不渝的初心。
2021年12月25日,曹艳群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积劳成疾,突发疾病不幸去世,年仅36岁。她的先进事迹感动着无数人,广西各级检察院积极开展学习曹艳群同志先进事迹专题组织生活会,感受典型的精神力量。
在学习中,大家更加深入地了解到曹艳群生前的不容易。她负责的第一检察部案件量大、加班频繁、经常要下乡,忙起来常常无暇顾及两个孩子。面对事业和家庭的双重压力,她没有埋怨半句,依然冲锋在前、啃硬骨头。
2021年夏天,刚休完产假的她,就主动承办了一起信访积案,办案难度非常大。为还原真相,半年中她驱车2000多公里往返湖南、广东等地调查取证,实地走访证人50多名,制作8本卷宗近600页的证据材料,仅审查报告就写了70多页,使30多年积案得到化解。
在处理一起破坏生产经营的案件中,卷宗里写着,嫌疑人用40多分钟砍树590株,她马上意识到数据可能有误,便与同事到现场亲自试验并反复核对,最终确认嫌疑人只砍了80多株,并不构成刑事案件。参加工作以来,她办理的500余件案件全部“零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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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艳群扎根基层检察工作13年,经手的信访案件答复率100%,经办500余件案件全部“零差错”。繁忙的工作让曹艳群无暇顾及自己的身体。无数次夜以继日、废寝忘食的工作,对她的身体造成极大损耗。她用生如夏花般的绚烂,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担当,将深深的为民情怀镌刻进年轻生命的每一程。
审核 | 邓铁军
编辑| 陆玉鑫
校对 | 黄玉洁
来源 | 广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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