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保耕地 护农业”专项监督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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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守护"粮袋子"
广西检察机关“保耕地 护农业”专项监督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要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完善土地执法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对耕地保护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和重要指示。
今年3月,自治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区部署开展“保耕地 护农业”公益诉讼检察专项监督活动,从落实保障粮食安全的国家战略出发,找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保护耕地的切入点发力点,紧紧围绕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及农业生产精准实施法律监督,以能动履职确保耕地安全、粮食安全。
协作配合强化耕地保护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大力推进“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并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耕地保护工作合力,探索构建配合密切、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耕地管理保护新模式。
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检察长在田间地头释法说理、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
目前,贵港、柳州、梧州等5个市建立市级层面“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今年3月,梧州市万秀区检察院与镇乡两级田长在联合巡田中发现,辖区内存在基本农田“非粮化”的案件线索。检察机关迅速立案,开展调查核实。办案过程中,办案团队到多个村委会与村民小组长即五级田长开展座谈会,主动了解农民生活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对粮食种植恢复成本、政策稳定性等问题进行了释法说理,并联合村委会开展普法教育、转型转产引导工作,为基本农田“非粮化”整治行动奠定稳定基础。这是全区检察机关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强化耕地保护工作的具体体现。
专项监督活动中,全区各级检察机关从行政机关移送或从行政执法信息中发现耕地公益受损线索93件。其间,贵港市检察机关还协调市自然资源局为市县两级检察院办案人员配置“国土调查云APP”账号,为调查核实提供便捷有效平台。
突出保护重点强化监督
仓廪实,天下安。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全区检察机关聚焦耕地保护和利用,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强化法律监督水平,助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南宁市青秀区长塘镇中国—东盟稻作文化产业园是青秀区产融合水稻产业示范引领区。但近年来,当地一些村民为追求经济利益非法占用园区内的基本农田种植速生桉树,这种侵占行为不利于耕地的保护和利用,危害国家粮食安全。
针对上述问题,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职责,对占用耕地种植的速生桉树进行清理,将“退桉还耕”与“小块变大块”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成立“退桉还耕”领导工作小组开展工作。
目前,中国—东盟稻作文化园核心区内完成“退桉还耕”面积260余亩,并累计建设第一、第二期高标准农田2000亩,第三期计划的1000亩高标准农田建设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使农民依托园区龙头企业引进的技术团队,可实现每亩土地增收1950元,通过“退桉还耕”建设高标准农田实现了 “联农带农”。今年8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厅选取该案现场开展公益诉讼案件质量评查,对该案的整改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精准发力助推水利兴修
“现在水库的淤泥治理好了,困扰我们多年的烦心事终于得以解决,大家总算可以安心种地了。”经过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大源冲水库周边群众心中的石头落了地。
富川县大源冲水库整改前、后航拍对比图
水利是农业的命脉,水利建设是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的有效抓手。近年来,全区多地农业水利工程因自然原因或长期疏于监督管理,农业灌溉功能减损或丧失,严重影响粮食正常生产。富川县大冲源水库也是如此。截至2020年3月,大冲源水库因上游开发建设导致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库淤积的泥沙已占用有效库容量一半以上,水体颜色呈黄色、浑浊不清,还导致河道周边的农田淤积大量泥沙,造成土地沙化,严重影响农业生产和防洪安全。
自治区检察院在年度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回头看”时发现,富川县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后未有效整改。为尽快厘清权责界限,推动高效整改,保护受损公益,自治区检察院将该案指定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管辖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提起诉讼后,富川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大源冲水库清淤及水土保持相关工作,组织清理淤积泥沙8万立方米,并在水库上游河道修建泥沙沉淀阻拦池,修建护沙堤。经整改、评估,大冲源水库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农业灌溉功能基本恢复。今年3月,该案入选最高检检察公益诉讼“回头看”跟进监督典型案例。
截至8月底,全区检察机关立案办理耕地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86件,其中“非农化”和“非粮化”监督案件444件,农业生产监督案件42件,督促治理撂荒耕地6807.31亩,复垦耕地4712亩,修复农业水利设施5处,专项监督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审核 | 吴 平
文字 | 房子跃 陆玉鑫 梁 杰
编辑| 黄玉洁
校对 | 陆玉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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