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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

发布时间:2022-10-12     来源: 七一网     作者:佚名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理由根据充分、时机条件成熟、顺乎党心民意、顺应时代潮流,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应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人孜孜不倦追求法治的使命使然,是新时代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应深入挖掘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学方法论、中华传统法律文化尤其是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从而进一步增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认同、政治认同和历史认同。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学方法论的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与时俱进、推陈出新、破旧立新,深入推进法治理论创新,运用辩证思维对中国当前法治建设进行了系统思考、全面战略布局,充满了缜密的辩证思维,其辩证思维方法对法学方法论具有原创性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政治和法治关系的科学阐释和原创性贡献

  (二)对德治和法治关系的深刻论述和原创性贡献

  (三)对改革和法治关系的深刻论述和原创性贡献

  (四)对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关系的科学阐释和原创性贡献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原创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古代法制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要注意研究我国古代法制传统和成败得失,挖掘和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营养、择善而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继承中华传统文化精髓的同时又进行了理论创新,其对中华传统法律文化的原创性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中国传统成文法立法理念的传承与创新

  (二)对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传承与创新

  (三)对中国古代儒家思想的传承与创新

  (四)对中国古代治法与治人理念的传承与创新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原创性贡献

  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建立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础之上,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把阐释法治的一般原理与指导无产阶级解放斗争紧密结合起来,把揭露批判资产阶级的阶级本质、否定资本主义法制与创立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和法治理论紧密结合起来,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质特征和社会属性,是真正为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服务的科学法治理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它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思想精髓,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的巨大飞跃,蕴含着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逻辑。习近平法治思想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具有原创性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由经济基础决定”的思想,大力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法具有阶级性”的思想,强调“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

  (三)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法以社会为基础”的思想,着力推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化解社会矛盾”

  (四)习近平法治思想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对政权领导”的思想,全方位实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原载《党课参考》2022年第19期)

  

  

  


原文链接:https://www.12371.gov.cn/Item/612162.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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