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章是致敬更是激励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2021年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这项工作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汇聚全党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持续奋斗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的背后,是无上的光荣,是永远的铭记。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从党的一大召开时全国仅有50多名党员,发展到如今拥有9100多万名党员的队伍,成为全世界最大的执政党,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带领人民团结一心、艰苦奋斗,在列强侵略时顽强抗争,在山河破碎时浴血奋战,在一穷二白时发愤图强,在时代发展时与时俱进,最终建立起新中国,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实现了从落后时代到大踏步赶上时代、引领时代的历史性跨越。如此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广大共产党员无私无畏的付出、艰苦卓绝的斗争和百折不挠的奋斗,历史不会忘记,人民不会忘记,祖国不会忘记。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首次颁发对象,即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这是对这些党员的充分肯定,也是对他们始终坚守初心使命的一种致敬。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统计、组织颁发等工作,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在7月1日前获颁纪念章,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往后,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会越来越多,对此,“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首次颁发以后,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颁发一次。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这个特殊的节点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更是一种激励。如今,眺望前方的奋进路,我们已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立足党的百年华诞新起点,我们在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赓续共产党人的精神血脉,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正是激励年轻党员传承老一辈共产党员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定信念,凝聚力量,始终保持革命者的大无畏奋斗精神,砥砺越是艰险越向前的斗争精神,一茬接着一茬干,在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中鼓起精气神,展现新作为、新气象。(韩思宁)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1-03/18/content_84219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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