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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审理+”机制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2-10-26     来源: 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广饶县纪委监委扎实开展“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活动,构建“审理+镇街”“审理+办案部门”“审理+法检”机制,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审理+镇街”,指导推动筑基固本。实行镇街案件审核把关制度,各镇街分设审查组、审理组,审理组形成审理报告后,提交县纪委监委审理室审核把关。每季度对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镇街案件质量问题进行通报,点评亮点成效,开列问题清单。每年对镇街案件进行一次全面质量评查,以《评查问题记录表》的形式逐案反馈、逐案整改。分批次组织各镇街审理组人员到县纪委监委审理室“以干带训”“带案跟学”,实现业务指导与办案实践相结合,提升镇街审理人员专业化水平。

  “审理+办案”,抓好质量“源头”。坚持“查审分离”原则,建立个案沟通、会商研判等前置沟通常态化机制,根据办案需要,就性质认定、证据标准、取证方向、条规适用等问题,与各办案部门充分交换意见。强化“查”“审”双方共同对案件质量负责机制,制定《案件质量内部审核员工作制度》,在各办案部门设立一名案件质量内部审核员,实现案件质量关口前移。加强对已办理案件的梳理归纳,及时总结影响案件质量的难点、共性、突出问题,以《审理专题室务会纪要》形式加以规范指导;以小专题为切口,对类案背后的共性问题加强分析研究,制定同类案件量纪规范参考。对近3年来因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制定了相关案件量纪参考。

  “审理+法检”,同频共振凝聚合力。健全完善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沟通协作机制,牵头制定《职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畅通衔接渠道,形成工作合力。联合县法院、检察院举办同堂培训,充分沟通交流,切实增强证据收集、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工作衔接等方面能力。组织办案人员观摩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针对庭审过程开展“回头看”,做到“一案一总结”“一案一提升”。(东营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sdjj.gov.cn/gzdt/dwjs/202210/t20221021_116762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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