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1.承德市公安局鹰手营子分局法制大队负责人张延民私车公养问题。2020年5月、8月,张延民违规在单位报销私家车加油费用。2020年9月,张延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追缴。
2.承德县三家镇大杨树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守增违规操办其子婚事问题。2020年6月,黄守增违规操办其子婚宴,并收受礼金。2020年8月,黄守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已退还相关人员。
3.宽城满族自治县塌山乡原乡长才常春违规公务接待问题。2014年至2016年,塌山乡政府发生公务接待费用2.39万余元,上述费用未履行公务接待审批手续且超标准接待。才常春作为时任塌山乡乡长,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同时,才常春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0月,才常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承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0-12/02/content_8237277.htm
- >>上一篇: 唐山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 >>下一篇: 保定市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