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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厂: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老刘在家吗?”近日,大厂回族自治县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的2名同志来到祁各庄镇亮甲台村党支部书记刘某家中,了解其最近的精神状态、工作状况。

  “他去村东头清理垃圾了,我带你们去吧。”刘某的老伴看见是县纪委的“老熟人”,赶忙起身带路去见刘某。

  “县里号召创城,我们就得积极响应、多做贡献,把村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大伙儿都舒坦。”正在村东头带领村民清理建筑垃圾的刘某满头大汗,现在的精神状态与刚受处分时判若两人。

  原来,今年年初,刘某因违反纪律被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背上处分后,刘某觉得很没面子,在乡亲面前抬不起头,工作起来没有了往日的干劲儿。县纪委监委了解情况后,几次找到刘某开展回访教育,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调整心态,使得刘某慢慢消除了思想顾虑,又积极投入到工作中。

  这是大厂县纪委监委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按照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回访教育工作办法要求,把回访教育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中,由监督检查室负责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到目前,已对11名受处分人员进行了回访教育。

  为确保回访教育取得实效,该县纪委监委着重抓好“回访前、回访中、回访后”3个环节。回访前,认真了解回访对象工作、生活和受处分情况,充分研判后,量身定制回访方案;回访中,紧扣矛盾点,抓牢需求点,挖掘闪光点,帮助回访对象放下思想包袱,解开心结顾虑;回访后,总结回访情况,建立《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台账》,并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恢复党员权利、考核考察的重要依据。

  “对受处分人员不能‘一处了之’,更不能‘一棍子打死’,而是要秉持‘治病救人’的方针,伸出手拉一把,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再出发。”该县纪委监委负责同志介绍。(廊坊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0-09/03/content_805955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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