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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宁: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2019年5月,王某某作为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在未召开任何会议研究的情况下,将该村集体土地无偿提供给某企业使用,给村集体利益造成损失。2020年2月,王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是丰宁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今年通报的一起典型案例。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问题历来是信访举报的热点、焦点,也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多发领域。

  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同时,该县纪委监委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村务财务公开不到位等问题,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督促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农村“三资”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在整改问题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农村“三资”管理指导意见》,严格“三资”管理监督工作,健全完善村级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现金管理、民主理财、档案管理、内部审计、财务公开、资产资源管理处置、工程项目招投标九个方面管理机制,构建起系统规范、运行有效的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体系。

  “规范和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扎牢村干部行使权力的制度‘笼子’,有效减少了违规违纪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承德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0-09/02/content_80595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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