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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巡察作为书记工程抓紧抓牢

发布时间:2021-03-31     来源: 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佚名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大以来,河北省沧州市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自觉从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巡察工作,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担当负责、敢抓善管,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根本任务

  改革发展任务越繁重,越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用好巡察这把利剑,用“两个维护”的政治标尺衡量、校正各级党组织政治偏差,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一是坚守政治定位抓巡察。着眼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等内容,着力发现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政治责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压实政治责任抓巡察。着力查找被巡察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履行职责使命、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等方面存在的政治偏差,督促各级党组织及书记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三是聚焦群众期盼抓巡察。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三个聚焦”,发现并推动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解决惠民政策不落实、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班子软弱涣散等群众盼望解决的难题,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把做到“四个直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标准

  市委书记将巡察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任务和抓手,直接谋划、直接部署、直接推动、直接调度,带头落实好主体责任。一方面,抓紧抓实市级巡察。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后,市委立即专题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意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市委书记主持召开常委会、书记专题会36次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组汇报时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对重要事项提出明确处置意见,推动问题解决和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强化对县级巡察指导督导。围绕主体责任落实、巡察工作开展情况、规范化建设等开展实地指导,就发现的问题与县委书记交换意见、督促纠正,推动县委书记牢固树立起“第一责任人”意识,使县级巡察程序更规范、发现问题更精准、利剑作用更彰显。

  把实现高质量全覆盖作为推进巡察工作的重要目标

  市县巡察地域狭小,人情干扰是客观存在的,创新体制机制,解决好不善监督、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是提升巡察工作成效,实现高质量巡察全覆盖的关键。一方面,上下联动,提级巡察。建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以市带县、上下联动的提级巡察工作机制。巡察组人员全部从其他县整建制抽调,组长由市委巡察组副组长兼任,巡察情况同时向被巡察单位和所属党委、政府主管领导、相关部门反馈,合力推动整改。另一方面,异地统筹,交叉巡察。打破行政区划限制,统筹全市巡察力量,组织12个县(市、区)开展“推磨式”交叉巡察。市委从县(市、区)整建制抽调巡察组,分别编入其他县(市、区)委巡察组,接受当地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统一安排,重点巡察管钱、管物、管项目、廉政风险大,尤其是涉及民生领域的单位,有效解决巡不深、巡不透的问题。

  把落实落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试金石

  要树立巡察工作权威,必须把整改工作抓实,倒逼责任,真抓真改,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方面,创新机制抓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多数表象在下面、根子在上面,单靠基层很难解决。实行市领导“蹲点整改”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领导参加分管单位巡察意见反馈会,结合工作实际和反馈问题,提出要求、全程督导、协调解决,并对整改成效负责。另一方面,标本兼治抓整改。把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和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结合起来,在抓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基础上,强化整改的针对性、操作性和前瞻性,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项制度、堵死一个漏洞。如针对巡察梳理出的11类共性问题,市委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规范化管理的实施意见》,有力遏制相关问题的重复发生。

  (杨慧作者系河北省沧州市委书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0-04/23/content_780709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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