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澄清正名为实干者解心结鼓干劲
发布时间:2023-03-1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调查核实,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那坝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副主任黄某明不存在利用职权克扣屯级保洁员工资问题,相关举报失实,现予以澄清……”去年6月,一则澄清正名案例的通报在“巴马纪检监察网”上发布,被举报人黄某明看到通报后激动地说:“当初被举报后,一度有思想包袱,好在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压在我心里的石头落地了。”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群众举报,称黄某明利用职权,克扣屯级保洁员工资。该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展开调查核实工作,通过与相关保洁人员核实,并查阅相关财务凭证,发现反映问题不属实,及时在网上发布澄清通报,还清白者清白。
去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出台失实举报澄清正名实施细则,严格规范程序,优化澄清正名评估报告流程,通过联审、集体研商、综合评估等方式,从严筛选澄清对象,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被诬告或者误告、错告且造成不良影响的,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多种形式,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充分释放“谁为事业担当,组织就为谁担当”的强烈信号。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机关将信访举报宣传与澄清正名工作紧密结合,从源头上减少失实举报。该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接待来访群众、政策宣传解读等工作,切实听民声、疏堵点、解难题;各乡镇纪委采取集中宣传、电子屏播放宣传信息、发放宣传资料、走村入社联系群众等方式,广泛宣传举报渠道、受理范围、工作流程等政策规定,并通过在全县各级纪检信访接待窗口放置《信访工作条例》小册子,对来访群众进行信访知识讲解等方式,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
为确保澄清正名效果,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激情,该县纪委监委根据被澄清对象的性格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个性化回访方案,通过采取“听”“查”“谈”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回访对象的心理、工作、生活情况,确保每一次回访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把包袱放下,切实做到为干事者松绑、为实干者正名、为敢干者撑腰。去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澄清正名4人,开展个人“暖心回访”147次。(巴马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0227/gxjjw63fc79d8-1793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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