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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任前集体廉政谈话 力促干部清廉有为

发布时间:2023-03-11     来源: 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除了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外,还要把审查纪律视为政治纪律,坚决杜绝打探消息、跑风漏气、擅自处理问题线索等现象,严禁办人情案、关系案,时刻牢记人情里面有原则、交往之中有规矩……”2月20日,宁明县纪委监委开展了2023年第一次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对2023年新提拔、岗位调整、职级晋升的9名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以谈促廉,助力纪检监察干部走好履新“第一步”。

  

  “感谢组织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听了任前廉政谈话,深感责任重大,我将严格按照任前廉政谈话要求,加强自身政治理论和业务能力的学习提升,尽快转变角色,恪尽职守,主动作为,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也为宁明的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参加谈话的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周军保说道。

  

  宁明县纪委监委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印发了《宁明县纪检监察干部任职谈话制度(试行)》的通知,明确要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任职的新提拔、新调入、新任职或交流调整任职、晋级晋升的干部进行分级分类谈话。坚持“关口前移抓预防,防微杜渐治‘未病’”的工作思路,“以廉政谈话”为抓手,紧盯干部入职、调动、提拔等关键节点,“逢进必谈”“逢提必谈”,把开展干部任前廉政谈话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必选动作”,把廉洁要求贯穿于日常教育以及监督管理中,有针对性地开展廉政教育,严格把好干部任前的政治关、廉洁关、能力关,树牢廉洁从政理念,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转变工作角色,尽快适应新的岗位,在新的岗位上展现新作为。

  

  该县纪委监委还把任前廉政谈话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紧扣《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的要求,督促、提醒新任职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扎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自律底线,严格落实《广西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工作“十条禁令”》,规范用权,做到以廉立身,以勤成事,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好干部是‘选’出来的,更是‘管’出来的,开展任前廉政谈话,是关心关爱干部健康成长的具体举措,是我们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内容。下一步,我们将把任前任中任后全过程跟进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抓好落实,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该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主任表示。(宁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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