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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延边:当好农民工的“护薪人”

发布时间:2023-04-05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二审庭审现场。

  

  二审宣判后,农民工代表签字领取被拖欠的工资。

  对于农民工来说,一份工资,意味着一份生活保障,甚至是一个家庭的希望。近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检察院与该州中级法院积极履职,成功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105万元。

  事情还要从2019年10月说起,于某、孙某承接了延吉市一工程项目。二人收到工程款后,在能够发工资的情况下,依然拖欠上百名农民工工资。延吉市人社局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于某和孙某仍拖欠部分工资。2022年1月18日,延吉市人社局把案件线索移送至延吉市公安局,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此案立案侦查。同年11月4日,延吉市检察院向该市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分别判处于某和孙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一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5万元。两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

  “在两名被告人上诉期间,其家属向二审法院预付剩余拖欠的农民工报酬,未造成严重后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对两名被告人从轻处罚。”在该案二审法庭上,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检察院副检察长付洪勇提出上述意见。两名被告人也当庭表示:“一定会吸取教训,不再拖欠工资。”最终,经过检察院与法院的共同努力,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被全部追回。对两名被告人,二审法院在维持一审定罪、刑期和罚金的基础上,对其适用缓刑。

  (陈红运/文图)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303/t20230328_6096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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