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芜湖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务中心原党委副书记杨峰(副处级)涉嫌受贿罪、洗钱罪一案,由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向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杨峰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杨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为掩饰、隐瞒贿赂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以他人资金账户予以隐匿,应当以受贿罪、洗钱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305/t20230522_41462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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