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石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陈忠红决定逮捕
发布时间:2023-06-03 来源: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安徽省公安厅二级高级警长陈忠红涉嫌受贿一案,由池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石台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石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忠红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wgk/zdajfb/202305/t20230522_414621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杨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 >>下一篇: 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 顺昌检察:高息高回报的背后,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