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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六项机制”确保干部作风能力大提升常态化

发布时间:2023-06-18     来源: 陕西党建网     作者:佚名    

  今年以来,柞水县印发《作风建设“六项”长效机制》,在干部作风的“锤炼、考核、问责、督导、研判、激励”上下硬功见成效,切实用刚性制度保证转作风提能力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双提升”,为高效推进“三个年”活动聚合力、赋新能。

  建立培养锤炼机制。明确了专题培训、党性教育、能力提升、一线锻炼、技能比武、通报批评等培养锤炼形式,做到每年组织新任职党员科级领导干部到“牛背梁现场教学点”接受党性教育,举办“全县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暨延安精神再教育培训班”,选派3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急难险重一线挂职锻炼,开展业务技能比武活动,把带头调研列入镇办和部门“一把手”年度述职评议内容,对各单位“线上线下”培训进行排名通报,确保培养锤炼赋能增效。

  建立专项考核机制。确定了考核的责任、内容、方式、运用等内容,聚焦政治担当、奋斗精神、群众关切、高质量发展等重点目标,由纪委监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通过自查自纠、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社会监督、集中考核、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工作实绩、纠“四风”“勤快严实精细廉”等内容,进行考核奖惩,并将专项考核结果与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监督管理、评优树模、选拔使用相挂钩,树正考核导向。

  建立监督问责机制。规定了把好主体责任、日常监管、监督闭环、举报渠道、受理流程、问题整改、问责处理“七道关口”,加强警示规范用权,注重严管厚爱和激励约束并重,做到监督“联合作战”,作风问题排查“无死角、全覆盖”。同时,利用“四位一体”综合举报受理平台,抓好分类受理、限时办结、及时查核、告知结果等环节,依纪依规问责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或轻微问题的,视情形分别予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对问题较重的,视情形分别予以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切实把干部管在日常、严在日常。

  建立报告督导机制。实行季度报告制度,对重点工作任务,每季度向作风专班报告情况,做到报告见人见事,对典型案例在“作风建设曝光台”予以曝光,对单位处理作风连续“零报告”的,存在敷衍应付、瞒而不报等情况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同时,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直奔现场的方式,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对造成工作失误或严重后果的,实行重点督办,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由分管(联系)县级领导列席指导,倒逼真抓实改、取得实效。

  建立专项研判机制。明确了班子运行、政治忠诚、学习教育、工作履职、能力水平、廉洁自律“六项”研判内容,通过预告、自评、调研、测评、研判等方式,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领导班子全覆盖研判,形成研判报告,对研判中评价较差、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采取谈话提醒、调整岗位、问责处理等措施;对研判结果优秀的干部进行重点培养、优先提拔重用,激发干部勇担当善作为。

  建立容错激励机制。确定了政策界限、容错主体、严格程序和容错情形。对符合容错情形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个人或单位提出书面容错申请,由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受理、核查、研究、认定,下发容错认定意见书,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认定结果,并明确予以容错的单位和个人,在年度考核、提拔任用、职级晋升、评优树模、工资绩效等方面不受影响,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鼓劲。

  供稿:柞水县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孟云


原文链接:http://www.sx-dj.gov.cn/a/zfjs/20230616/918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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