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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海交响结硕果——新疆检察干警张媛媛福建莆田挂职交流侧记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对口援助干部人才双向交流工作部署,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选派,2023年7月,新疆玛纳斯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张媛媛来到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并挂职担任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开启了为期三个月的异乡历练之旅。

  千里奔赴,缘莫能尽。莆田市人民检察院与城厢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交流锻炼干部见面会,热烈欢迎张媛媛同志的到来,并专门制定工作方案,从政治品格锤炼、办案监督实践、检察理论研究等方面量身定制培养计划,为其融入成长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充分保障。

  

  坚定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终身课题。

  挂职期间,张媛媛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列席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并参加专题学习交流研讨,与全体党员一起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生活,自觉补足精神之钙。

  木兰溪畔,张媛媛参加了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在木兰溪治理展示馆和木兰陂水利工程开展的主题教育现场教学,了解木兰陂修筑故事和历史贡献,深入学习莆田市坚定不移践行木兰溪治理理念的经验做法,在沉浸式学习中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和久久为功的坚韧意志,进一步坚定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从检初心,增强了“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决心和信心。

  

  

  

  挂职是“炼钢”而不是“镀金”,办案一线是刑事检察业务最好的“练兵场”。

  城厢区人民检察院探索运用以干代训、“菜单式”培养、“导师制”等方式,指派全国模范检察官徐晋雄等资深办案检察官担任张媛媛的帮带人。

  

  

  挂职期间,张媛媛直接承办了朱某某强奸案、张某某诈骗案、梅某某故意伤害案等7起案件,从阅卷提讯、报告撰写到侦查监督、出庭公诉等,无一不亲历其中,顺利完成了工作任务。

  

  

  通过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张媛媛进一步掌握了案卷审查、补充讯问、文书制作、庭审应对等方面的要领,让她对更好地融合天理、国法、人情,求极致地办好每一个司法案件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案件的不同处理意见背后,往往是执法司法理念的差异与价值观的碰撞。挂职期间,张媛媛参与了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的每一次案件讨论。针锋相对的观点下,是充分的法理运用、严密的推理论证和丰富的判例支撑,是检察官们交换意见的真诚,是法律人一丝不苟的“工匠精神”。

  每一个案件都关乎他人的人生,关乎公平正义的实现,审慎的办案态度深深鼓舞了张媛媛,决心要把这份执着带回玛纳斯去,带到以后的工作、生活中去。

  

  

  宝剑锋从磨砺出。

  对张媛媛来说,挂职不是“走马观花”,更多的是“挂有所学”“挂有所获”的期许和不负韶华、日拱一卒的信念。

  挂职期间,张媛媛与城厢区人民检察院的其他干警一道参加了庭审观摩评议、公检法同堂培训,还参加了全省检察机关刑事检察部门负责人培训班。更为紧凑的办案节奏和诸多全新的知识领域,让张媛媛感受到了不小的“本领恐慌”,办公室里常常见到她“挑灯夜战”、潜心研究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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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之余,张媛媛在生活上也得到了组织和同志们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帮助。节假日期间,张媛媛喜欢用脚丈量八闽大地,用心感受山水的俊美与生命的热烈。

  

  从壶山兰水到天山玛河,从湄洲湾畔到沙漠戈壁,张媛媛将“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的气势磅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雄浑辽阔带到了这里,也将“妈祖故里的检察官”和“海滨邹鲁、文献民邦”的故事带回了新疆。

  

  

  

  栉风沐雨砥砺行,春华秋实满庭芳。新的赶考路上,祝愿张媛媛同志继续只争朝夕、拼搏奋进,用青春写就答案、用实干成就担当,为检察事业发展、两地融合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来源:城厢检察微信号
转发:福建检察新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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