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丨福建省检察机关3个集体1名个人获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3-11-06 来源: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为表扬先进,树立典范,增强消费维权工作的责任感,进一步激发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福建省消委会决定表扬32个单位“2022-2023 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表扬36 名同志为“2022-2023 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其中,福建省检察机关共有3个集体和1名个人荣获以上表扬,具体如下:
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
南安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个人
黄雯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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