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京口区检察官提醒:千万别碰!这种烟“上头”更“上刑”!
发布时间:2023-12-17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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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毒品犯罪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传统毒品越来越难获得,价格也越来越高,一些具有麻醉、兴奋或抑制精神作用的麻精药品就成为吸毒人员的“平替”,这其中就包括依托咪酯。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暴利,在香烟和电子烟里面加“料”,让人一吸就欲罢不能,对人体健康和社会公共安全都带来极大的风险隐患。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贩卖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案件。2023年8月,小徐通过朋友接触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后,一发不可收拾,迷上了那种飘飘然像喝醉了一样的“上头”状态。为了继续吸食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小徐通过各大网络平台搜索购买了30余个含有依托咪酯的烟弹,后又将购买来的含有依托咪酯的烟弹转售给朋友,经举报,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公安机关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该案移送京口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小徐和他的朋友对依托咪酯已被列为毒品毫不知情,且他们对依托咪酯的危害性也不能准确认知。为进一步强化全民禁毒意识,加强禁毒宣传,京口区检察院积极延伸工作触角,联合公安机关前往人流量大的辖区市民广场、商业广场等地,开展新型毒品专题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警惕新型毒品陷阱,牢固树立禁毒防线。
【检察官说法】
依托咪酯作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非法吸食后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剂量吸食会出现脾气暴躁、呼吸暂停等情况,“上瘾”更“上刑”,一定要提高警惕,切勿因好奇心驱使而掉入毒品陷阱。
小贴士
2023年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委等已联合发布公告明确规定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并于202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此后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均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原文链接:http://www.jsjc.gov.cn/yaowen/202312/t20231215_157766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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