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深入现场 开展巡视整改靶向监督
发布时间:2021-05-07 来源: 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上轮省委巡视指出,这片林地被破坏,你单位在整改台账中显示已经完成恢复,但我们现在看到的林地中间还有一栋违建房屋、一个厕所没有拆除,这属于整改报告不实,整改不彻底。”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在深入现场开展巡视整改靶向监督时指出。
近日,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处室工作人员组成巡视整改监督检查组,针对省委巡视时指出的问题,深入现场查看整改以及问责情况。
监督检查组首先到葫芦岛龙港区,查看“虹京房地产开发公司未办理审批手续,违法占用林地101.5亩建设旧物市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检查组发现,现场大部分违法建筑已拆除,但仍有零星没有拆除的建筑,经过核查,这些建筑均无合法手续,整改不到位。除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处以92万元罚款外,还对8名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给予了党纪处分。监督检查组督促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在5日内对违建建筑进行了拆除,并要求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对整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监督检查组之后来到东港市合隆乡,查看“违法占用林地116.3亩,建设体育公园项目”问题整改情况。现场看到违法建筑已全部拆除,对存在边界纠纷的林地重已进行了妥善处理,其他被破坏林地已补办了林地使用手续。当事人被判处9个月有期徒刑,2名相关责任人受到党纪处分。
上轮省委巡视反馈以来,驻厅纪检监察组多次研究推动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问责工作。对于整改任务落实不到位的4个部门进行提醒谈话8次,督促驻在部门对14人进行问责追责,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进行批评教育4人。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pzgz/system/2021/04/27/0300835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