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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常态化开展回访教育 做好纪律处分执行“后半篇文章”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 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自打宣布纪律处分决定后,我感到十分迷茫,加上工作岗位的调整,面对新环境新同事,我有些信心不足……”面对前来开展回访教育的宁国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一名受处分党员吐露了自己内心的顾虑。

  2023年,该名党员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所在单位对其进行岗位调整,而其本人在岗位调整后始终存有心理负担,工作干劲略显不足。市纪委监委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在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对这名受处分党员开展暖心回访,深入谈心、耐心劝导,最终让其放下思想包袱,解开了心结,重拾工作的信心与干劲。

  近年来,市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理念,在严肃查办案件的同时,常态化开展对受处分党员干部的回访教育工作,加强对受处分党员干部全程监督管理,不断增强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扎实做好纪律处分执行“后半篇文章”。

  据悉,市纪委监委坚持回访教育与疏导帮教相结合,在紧抓正面教育的同时强化思想疏导,针对受处分党员干部所犯的不同错误性质及受到的处分情况,对其进行面对面谈话和交心谈心,听取工作和生活情况,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政策,引导受处分党员干部端正思想、认识错误、汲取教训,同时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

  为充分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期间的现实表现,市纪委监委不断跟进侧面回访,在回访教育中注重听取受处分党员干部所在单位、同事的意见和建议,从侧面了解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处分期内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在其所在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中开展民主测评,并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作出客观公正的综合评价,帮助受处分党员干部减轻思想压力,积极为其改正错误提供良好环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执纪办案、教育监督的综合效果。

  同时,市纪委监委还持续做好建档立卡、跟踪管理工作,建立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工作台账,并实施动态管理。开展回访教育后,回访小组对回访对象的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和改正错误的情况进行归纳整理,并将回访结论存档备查,为组织部门提拔使用干部和干部评先评优提供依据。(宣城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zzrs/p/118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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