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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旭:铲除黑恶驰而不息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物名片

  姓名刘旭

  单位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检察院

  职务重大犯罪检察部检察官

  关键词扫黑除恶

  从检20年,刘旭先后办理各类案件2000余件。因办理扫黑除恶案件成效突出,2024年3月,刘旭被四川省检察院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优秀个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开展以来,在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刘旭用责任担当展现新时代“检察蓝”风采,为推进扫黑除恶斗争贡献智慧和力量。

  2021年7月,刘旭牵头办理一起全国扫黑办挂牌督办案件。该案疑难复杂且社会关注度高,涉案金额2300余万元,涉案黑恶势力犯罪团伙27人,办案难度较大。刘旭适时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侦查阶段提出51条侦查取证意见,移送线索15条。从一次次阅卷、审查、研讨中,他认真排查案件线索、梳理犯罪事实和证据,确保案件办理质量,最终形成结构合理、逻辑清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的审查报告和起诉书。

  法庭是公诉人的“主战场”。庭审过程中,面对27名被告人,刘旭一一论证指控的犯罪事实,使被告人深刻认识到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实现了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最终,27名被告人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二年不等。

  常态化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刘旭将一如既往积极履职,努力践行“勇于担当、善于作为”新时代检察官的铮铮誓言。

  (记者查洪南 通讯员何英英 李昭)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408/t20240809_6627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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