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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磊:“标兵”“能手”集一身

发布时间:2024-08-14     来源: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人物名片

  姓名王磊

  单位河南省浚县检察院

  职务综合业务部主任

  关键词学以致用

  哲学本科、法律硕士,从检12年,经过多岗位历练的王磊养成了善学善思、学以致用的习惯。

  “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要履行主导责任,严把证据审查关、法律适用关,积极追赃挽损维护群众利益。”王磊办理的胡某等9人诈骗案中,银行工作人员与社会人员勾结,使用伪造的结算凭证骗取储户存款1000余万元,主犯零口供、事实认定难、民刑交叉定性难,王磊认真梳理复杂的法律关系,察微析疑、精准定性,将普通诈骗变更为金融凭证诈骗并获法院判决支持,储户损失也得以挽回。

  “不能因为办案而毁掉一家企业。”该院检委会研究某种子企业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时,当大家把罪与非罪、捕与不捕作为关注点时,王磊认为企业销售的种子系自用转销售的“白包种子”,未造成农业生产损失,不属于实质意义上的假种子,并提出帮助该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的建议。

  浚县检察院自觉接受党委和上级院领导,加强与其他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刚性落实体系,让“四大检察”在党委领导、府检联动下全面均衡发展。王磊总结提炼的“三维度双循环法律监督体系”,被评为河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豫检品牌”。

  今年,王磊先后获得河南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检察调研“业务标兵”称号。

  (通讯员宋凯云)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xjym/202408/t20240809_6627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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