靶向监督 玉溪市保障群众“住有所居”
发布时间:2024-08-20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旧村改造项目又开始热火朝天地建起来了,我们再也不用在外‘寄宿’了,现在就等着年底搬进去住了……”近日,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温泉村庄科小组的李大爷在签完安置协议后开心地说道。
此前,玉溪市纪委监委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江川区江城镇温泉村庄科小组旧村改造项目在安置完第一批拆迁户后,因安置人员较多、村集体经济薄弱,导致房子拆除后第二批安置房一直没有建设。
针对该情况,江川区纪委监委主动担当作为,把监督推动温泉村庄科小组旧村改造突出问题作为推动办成一批群众可感可及的实事来重点抓。围绕庄科小组旧村改造项目用地困难、群众后续安置保障等问题,紧盯关键环节、关键事项、关键人,持续强化靶向监督,精准发力,针对“责任不清”问题,以派单形式将庄科小组原旧村改造项目历史遗留问题派发至区委主要领导抓紧落实,全面压实主体责任,确保以最快速度、最有力措施处置遗留问题。针对“责任接续”问题,该区纪委监委提早介入、拧紧责任链条,督促“新官”全面认领旧村改造“任务包”,推动“新官”扛起责任理“旧账”,确保整改事项到底到边“全落地”。针对“重点不聚焦”问题,扎实运用“一线工作法”,强化“清单推进+交叉监管”,聚焦项目审批立项、落地开工、组织实施等方面,对照清单逐项过筛。同时,采取“每周报告+总体研判”的方式加强分析调度,制定问题整改“清零行动”工作方案,对问题进行“挂账销号”督办,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每一个环节落实到位、环环相扣,形成落实监督责任的“闭环效应”。
该区纪委监委根据庄科小组旧村改造停滞涉及多个部门、职能交叉、多头监管等实际,整合监督力量,建立线索移送、问题转交、督办督导等联动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找准症结、深挖根源,一件一件抓实整改,让群众安居的梦想变得更加清晰可见。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监督职责,坚持到群众身边去,精准跟进监督,让群众真正‘住有所居’,切实把住房保障各项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玉溪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葛霞)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4/yunlingyaowen_0820/1314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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