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检察机关依法对王冲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冲(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冲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保山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冲利用担任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云南铜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副总裁,中国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常委、副总裁,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yn.jcy.gov.cn/yjfb/zwfzajxxfb/202408/t20240815_66104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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