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眼看陇检143】检察日报丨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检察院:协同保护地理标志暨老字号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4-08-21 来源: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024年8月13日,检察日报刊发《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检察院:协同保护地理标志暨老字号知识产权》。
《检察日报》截图
(记者南茂林)近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签《关于加强张家川县地理标志暨老字号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实施意见》,深化司法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协作配合。《实施意见》明确,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发现的涉嫌侵犯地理标志暨老字号知识产权的犯罪线索,要主动向县公安局移送;县公安局要及时立案侦查,并通报县检察院和法院;县检察院要及时派员介入、引导侦查。此外,各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地理标志暨老字号领域纠纷的处置效果,推进地理标志暨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的诉源治理。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47/350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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