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体检查是否怀孕,侵权!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江苏检察网 作者:佚名
“现在入职体检不用查有没有怀孕了。”近日,有孕在身的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的李女士顺利通过了入职体检,下月初就可以入职了。李女士并不知道,这项既不合法又不合理的规定最终被取消,离不开检察机关的努力。
今年4月,“益心为公”志愿者向柯城区检察院反映称,辖区个别用人单位在招录女职工时,违法增设妊娠体检项目。收到线索后,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依法立案并展开调查。检察官调取相关证据后发现,2021年1月至今年3月,辖区有8家用人单位在招录客服、销售等岗位时,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且部分求职者因检测出怀孕被用人单位拒录,此举违反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存在就业性别歧视。
衢州市检察院经研判分析,认为这一违法行为具有普遍性,于是在全市范围开展专项行动,发现同期全市20余家用人单位在招录女职工时,违法将妊娠测试作为女职工入职体检项目,严重侵害了妇女平等就业权。
今年5月,衢州市、柯城区两级检察院联合召开听证会,邀请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卫健部门以及妇联、总工会代表参加,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担任听证员,对规范女职工入职体检的必要性及可行性举措进行交流。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确有监督必要,并提出相关部门应协同履职,以医疗机构为切入点,从源头防范违法增设妊娠体检项目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行为的发生。
听证会后,衢州市、柯城区两级检察院分别向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两级人社部门立即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责令辖区31家用人单位立即删除入职体检中妊娠检测项目。同时,衢州市、柯城区两级检察院分别向市、区两级卫健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其强化监管指导。目前,卫健部门已在医疗机构体检系统内增设入职体检妊娠测试违法提示系统。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权益保护领域行政监管职能与检察监督职能的协作配合,今年6月,柯城区检察院联合区人社局、卫健局、总工会和妇联出台《关于建立柯城区女职工就业权益保护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业务交流等常态化机制,有效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
原文链接:https://www.jsjc.gov.cn/shzs/fzzc/202408/t20240821_1652806.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 >>上一篇: 美瞳不是医疗器械,错!
- >>下一篇: 当好检察系统学习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排头兵,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