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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张秀明:热血铸忠诚 铁骨斗贪腐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张秀明,男,汉族,1966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山西清徐人。1986年,从山西省警察学校毕业后分到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先后在办公室、监所处、批捕处和反贪局工作,历任法警、书记员、助检员、检察员、处长等职,现任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学习钻研,成为办案能手

  1986年,张秀明从省警校毕业,分配到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从进入检察院的第一天起,"对党、对人民、对检察事业无限忠诚"的理念,就成了张秀明的座右铭,推动着他不断前行。

  为了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检察官,张秀明凭着对检察事业的满腔热情,全身心投入到了"无止境"的学习之中。读书、求教、摘录收集资料,从大量的法律书籍中查阅法律术语,张秀明一点一滴地开始积累专业知识。同时,他还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再次回到大学深造,不断丰富自己的理论水平。

  "梅花香自苦寒来"。2003年,张秀明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取得了山西大学本科学历。在日常工作中,张秀明会对每一起案件进行回顾、总结,分析其中的利弊得失,取精华、弃糟粕,而对不懂的问题和办案中遇到的困难,也总会及时向同行、老同志请教。特别是自1994年调换岗位来到反贪局后,他更是将这一"心得"发挥得淋漓尽致。就这样,张秀明一步一个脚印,不断提高着自身水平和能力,使自己迅速成长为全市检察系统的办案能手、反贪骨干。

  火眼金睛,捕获银行硕鼠

  2002年,张秀明担任反贪局侦查一处处长,在院、局领导的正确指挥下,先后带领全处干警查办了40余起有影响、社会反响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涉案金额百万元以上的15件,亿元以上的3件。如,2006年查办的农业银行太原南内环东街分理处主任张红龙挪用公款案,正是他的火眼金睛揪出了张红龙。

  该案在受理之初,办案人员只是掌握了张红龙通过篡改密码动用储户3000万元存款,涉嫌诈骗的犯罪线索。"这起案件看似与职务犯罪无关,但其中肯定有不少问题!"凭着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多年的办案经验,张秀明眼里看到的是一个又一个问号,遂迅速带领办案人员走访涉案单位,对张红龙作进一步调查。通过查微析疑,张秀明他们顺藤摸瓜发现了张红龙将3000万元用于偿还以前其所挪用银行资金的职务犯罪线索,随后又从3000万元入手,挖出了张红龙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2.3亿元的犯罪事实。这是当时全省检察系统查办的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

  为将号称"龙哥"的张红龙抓捕归案,张秀明制定了周密计划。得知张红龙欲通过广东某旅行社出境逃往港澳后,张秀明迅速安排办案人员赶往广东,准确掌握了张红龙出港时间、地点,并在蹲守中得知张红龙因欠澳门赌债被人押回山西洪洞筹款。随后,张秀明又迅速带领办案人员连夜赶回洪洞,并冒着危险身先士卒冲进张红龙所在的酒店套房内,一举将其抓获,追回400余万元公款。

  勇于亮剑,啃下俩硬骨头

  "2人被判处无期徒刑,10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亿余元,有效地保护和防止国有资产流失2.3亿元……"张秀明带领侦查一处查办的40余起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张秀明负责查办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是"硬骨头",不是案犯级别高,就是涉案金额大,并且调查取证难。面对种种困难,勇于亮剑的张秀明没有退缩,凭借着坚韧的毅力、满腔反腐倡廉热血和"与贪腐斗争到底"的铮铮铁骨,交出了一份份令人满意的答卷,其中宋建平案和王洪生案,就是两个典型。

  2007年,张秀明和侦查一处开始查办震惊全国、被称为国企第一贪、贪污金额高达4.3亿元的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经理宋建平贪污案。由于案件涉及利用国企改制侵吞国有资产,是以前工作中从未接触过的"新领域",且关键证据要向外商调取、难度大,这让办案人员感到了从未有过的压力与挑战。然而案情就是命令,张秀明和战友们一头扎进了堆积如山的国内外业务、财务资料中,从审查中开始学习,从学习中再审查;面对写满英文的贸易合同,先翻阅英文字典,搞清大概意思,然后请教外贸业务专家,从而确定了宋建平贪污业务款的手段、金额。同时,张秀明带领全处人员多次走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虚心咨询请教,准确把握了国企改制中侵吞国有资产的定性问题,防止了巨额国有资产的流失;为尽快破案,张秀明带领全处人员昼夜兼程、驰骋千里深挖细查犯罪证据;为固定证人证言,张秀明带领全处人员连续几天作战,使得外商提供资料,将宋建平隐藏在国外的1800多万美元追回。最后,宋建平终审被判处无期徒刑。

  2008年,宋建平案刚结束,张秀明又马不停蹄投入到另一起案件:查办市管正处级领导干部--太原市经济建设投资公司经理王洪生挪用公款1.6亿元、贪污527万元、受贿476万元案件。因涉及资金大、公司多,张秀明决定从资金入手查起,对经建投公司的资金往来进行麻雀式解剖,很快发现其资金管理、流向很混乱,存在账外资金流转、体外循环情况,王洪生还安排建立了两套账目,大账是应付日常检查,小账用来逃避监管。张秀明带领全处人员经过几个月调查发现,王洪生用公司资金参股入股10余家私营公司,是多家公司的幕后操控者,采取隐蔽手段将资金流入自己控制的公司进行运作。而且王洪生通过擅自决定对外借款、为私营公司贷款提供保证金、为个人注册公司和归还个人借款等方式,将公款1.6亿余元借给其他单位用于经营活动或挪作他用,造成8000余万元经济损失,以及其通过虚假诉讼与他人共同贪污价值132万元的住房两套,受贿276万元等一连串犯罪事实。最终,法院一审、二审后判处王洪生无期徒刑。

  大雁领头,争创新的辉煌

  2009年,张秀明担任太原市院反贪局副局长,继续分管侦查一处的工作。在努力提高自身的组织、协调、指挥能力的同时,张秀明坚持一手抓业务,一手抓队伍,带出了一支纪律严明、执法公正、战斗力强的侦查队伍。在张秀明这样的"领头雁"带领下,反贪局侦查一处上下骁勇善战、屡建奇功,一个又一个贪贿官员在他们面前无处遁迹。

  作为领导,张秀明事事以身作则,坚持不懈地以共产党员和检察官的双重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和部下。工作中,他与同志们相互支持配合、互相帮助,遇到困难和大家一起想办法、一起迎难而上,使同志们始终感觉在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和谐的团队中工作。而日常生活中,张秀明时刻以老大哥的方式去非常关心爱护下属,把同志们遇到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去解决。

  一路走来,沿途充满荆棘与坎坷。从检25年,特别是从事反贪工作以来,张秀明面对的常常是有一定社会阅历、社会关系和较强反侦查能力的人,每次,他都以侦查员特有的敏锐与精细与之斗争,查处了一起又一起贪贿案件。因工作成绩突出,张秀明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和先进工作者,先后两次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等功、两次被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三等功,多次被评为先进个人,2002年被评为省级优秀侦查员,并入选省级侦查人才库。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张秀明看来,那些成绩和荣誉都属于过去,将来才最重要。因为,既然选择了反贪,就要继续战斗下去,赢取更多、更大的成绩,再创新的辉煌,让正义的阳光洒满每一处。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mtbb/201105/t20110524_54659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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