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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启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24-08-28     来源: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最高检近日印发《“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决定自2024年2月至12月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

  《方案》明确,此次专项行动主要有14项重点工作举措,分别是:严惩破坏公平竞争领域犯罪;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开展对公司实控人、高管背信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监督治理;开展“空壳公司”专项打击治理;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立案监督;依法稳慎适用强制措施;开展涉罪单位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监督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的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法律监督;加强对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案件的监督;加强对涉企行政诉讼监督行政生效裁判案件和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开展公益诉讼监督;加大控告申诉案件办理力度;加强对民营企业的产权保护;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方案》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检察履职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要把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各省级检察院要成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领导,组织落实。要结合司法办案,深入开展诉源治理。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针对司法办案反映出的涉案企业内部管理问题,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力度,引导民营企业家及内部人员增强法治意识,推动建设法治民营企业、清廉民营企业。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mtbb/202402/t20240226_631321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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